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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器禁止买卖的规定(青铜器禁止买卖的规定有哪些)

一、青铜器为什么禁止买卖?

一般来说是夏、商、周与春秋战国等古代青铜器不能上拍卖会拍卖。因为这些青铜器很珍贵,而且大多是出土文物。按规定出土文物是属国家所有的。如不属出土文物,是传世品,是应该不受限制的,但现在不易区分,便只能作不能上拍处理。虽不能上拍,但民间的交易是实际存在的。民间交易之所以不受干涉,也是因为存在着不易区分是到代真品还是现代仿品的问题。至于春秋战国直至明清的古钱币,以及一些小件铜制品,它们的材质也大多是青铜,也可归入“青铜器”的范畴,但对于这类物品,不但民间交易实际存在,而且也可上拍卖会拍卖。

至于出土文物属国家所有这条规定,在执行中也不是死板的。例如对于出土的古钱币,如果数量大或很珍贵的,国家就会实行这条规定;如果数量少而且价值低的,你拿去上交也没人受理。

二、什么样的青铜器禁止买卖?

只要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公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设立,依法进行管理的文物商店,都可以进行文物交易。

显然从法律条文看,国家并没有禁止文物交易,而文物里面自然也就包括题主所说的青铜器了。

但这也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这些青铜器最好不是建国之后被发现的,因为文物保护法说的已经很清楚了,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

如果你因为取土(很多重磅的青铜器都是因为这样的原因而重见天日)发现了一些青铜器,那么你最好上缴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国家禁止买卖商品的规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枪支管理法》、《国家安全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交易毒品、淫秽物品、非法出版物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物品;禁止交易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窃听窃照专用器材、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擅自交易的物品。

四、营运车辆禁止买卖规定?

不能买卖营运车有很多种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营运车辆使用年限短;

二是驾驶员驾驶营运车辆还必须要持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三是年检要求高;

四是上路行驶累计时间长,里程多,车辆损耗大,故障隐患多。即使是营转非,也和非营运车辆使用条件有差别,所以说,不能买卖的。

五、法律规定青铜器可以买卖吗?

普通的青铜器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属于国家稀有文物,是不允许买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六、买卖青铜器犯法?

青铜器是古代制造的文物,买卖青铜器不但违法(犯法)而且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是要受到刑罚处罚的。

七、禁止土地买卖的法条?

《土地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以上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就是指农村的土地,宅基地就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责任田(承包地)、自留地等。宅基地是集体的土地,不能继承,不能买卖,但其使用权可以转让。

八、青铜器买卖合法吗?

在中国买卖青铜器是违法的 我说的是古代的青铜器,现代青铜器,你买卖。是不违法的 是个工艺品

九、青铜器能买卖吗?

普通的青铜器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属于国家稀有文物,是不允许买卖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七十一条 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或者将禁止出境的文物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哪些宠物禁止买卖?

鹦鹉啊,蛇.蜥蜴,蜘蛛等和外来物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