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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公鼎是什么作品类型 毛公鼎是什么作品类型的

一、毛公鼎是什么时代的?

毛公鼎(Duke Mao Tripod),西周晚期青铜器,因作器者毛公而得名,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出土于陕西岐山(今宝鸡市岐山县),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高53.8公分,腹深27.2公分,口径47公分,重34.700公斤。口饰重环纹一道,敞口,双立耳,三蹄足。 毛公鼎铭文长度接近五百字(有497字、499字、500字三说),在所见青铜器铭文中为最长。铭文的内容可分成七段,是说:周宣王即位之初,亟思振兴朝政,乃请叔父毛公为其治理国家内外的大小政务,并饬勤公无私,最后颁赠命服厚赐,毛公因而铸鼎传示子孙永宝。

二、毛公鼎是什么时期的?

毛公鼎是西周晚期的青铜器。因为制作该青铜器的作者叫毛公,因此得名于毛公鼎,毛公鼎主要高53.8厘米,大约重34公斤,鼎内的铭文约有五百字,是目前发现的所有的青铜鼎当中铭文最长的,毛公鼎出土于山西省,目前毛公鼎主要藏于台北的故宫博物院。 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出土于陕西岐山(今宝鸡市岐山县)。

三、毛公鼎的简介?

毛公鼎(Duke Mao Tripod),西周晚期青铜器,因作器者毛公而得名,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出土于陕西岐山(今宝鸡市岐山县),现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1] 高53.8公分,腹深27.2公分,口径47公分,重34.700公斤。口饰重环纹一道,敞口,双立耳,三蹄足。毛公鼎铭文长度接近五百字(有497字、499字、500字三说),在目前所见青铜器铭文中为最长。铭文的内容可分成七段,是说:周宣王即位之初,亟思振兴朝政,乃请叔父毛公为其治理国家内外的大小政务,并饬勤公无私,最后颁赠命服厚赐,毛公因而铸鼎传示子孙永宝。[2]

四、毛公鼎的特点?

毛公鼎是西周晚期青铜器物,由作器人毛公(厂音)得名。直耳,半球腹,矮短的兽蹄形足,口沿饰环带状的重环纹。其书法是成熟的西周金文风格,奇逸飞动,气象浑穆笔意圆劲茂隽 ,结体方长,较散氏盘稍端整。该鼎制作精美,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美学价值。 其作用主要是毛公用铭文训示后人要不忘朝廷恩典,精忠报国。 对于后人来说,该鼎是研究西周时期晚年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五、毛公鼎详细介绍?

毛公鼎,西周晚期毛公所铸青铜器,鼎高 53.8厘米,口径 47.9厘米。圆形,二立耳,深腹外鼓,三蹄足,口沿饰环带状的重环纹,造型端庄稳重。饰纹也十分简洁有力、古雅朴素,标志着西周晚期,青铜器已经从浓重的神秘色彩中摆脱出来,清道光年间出土于陕西岐山(今宝鸡市岐山县),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铭文长达四百九十七字,为皇皇钜制,被誉为“抵得一篇尚书”。其内容是周王为中兴周室,革除积弊,策命重臣毛公,要他忠心辅佐周王,以免遭丧国之祸,并赐给他大量物品,毛公为感谢周王,特铸鼎记其事。

其书法是成熟的西周金文风格,奇逸飞动,气象浑穆笔意圆劲茂隽,结体方长,较散氏盘稍端整。李瑞清题跋鼎时说:“毛公鼎为周庙堂文字,其文则尚书也,学书不学毛公鼎,犹儒生不读尚书也。”

六、什么是毛公鼎?

毛公鼎是西周晚期青铜器物,由作器人毛公(厂音)得名。直耳,半球腹,矮短的兽蹄形足,口沿饰环带状的重环纹。其书法是成熟的西周金文风格,奇逸飞动,气象浑穆笔意圆劲茂隽 ,结体方长,较散氏盘稍端整。该鼎制作精美,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美学价值。其作用主要是毛公用铭文训示后人要不忘朝廷恩典,精忠报国。对于后人来说,该鼎是研究西周时期晚年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七、毛公鼎的资料?

  毛公鼎(Duke Mao Tripod),西周晚期毛公所铸青铜器,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出土于陕西岐山(今宝鸡市岐山县),收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鼎高53.8厘米,口径47.9厘米。圆形,二立耳,深腹外鼓,三蹄足,口沿饰环带状的重环纹,造型端庄稳重。   鼎内铭文长达四百九十九字,记载了毛公衷心向周宣王为国献策之事,被誉为“抵得一篇尚书”。其书法乃成熟的西周金文风格,奇逸飞动,气象浑穆,笔意圆劲茂隽,结体方长。是研究西周晚年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八、中毛公鼎是?

毛公鼎是西周晚期青铜器,因作器者毛公而得名。

馆藏地点:台北故宫博物院。所属年代:西周晚期。出土地点:陕西岐山(今宝鸡市岐山县)。出土年代:清道光二十三年(1843年)。

规格:高53.8厘米,腹深27.2厘米,口径47厘米,重34.700公斤。

毛公鼎内壁铸有铭文,32行,近500字,是现存青铜器铭文中最长的一篇,堪称西周青铜器中铭文之最。其内容叙事完整,记载详实,被誉为“抵得一篇《尚书》”,是研究西周晚年政治史的重要史料。

铭文的内容可分成七段,是说:周宣王即位之初,亟思振兴朝政,乃请叔父毛公为其治理国家内外的大小政务,并饬勤公无私,最后颁赠命服厚赐,毛公因而铸鼎传示子孙永宝。

九、庆余年是什么类型的作品?

庆余年是一部架空历史的穿越小说。

十、作品对象类型是什么意思?

作品类型是指因作品形成的情况不同,各国的版权法根据版权归属具有特殊性的作品。

作品类型分为:

1、合作作品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作者共同创作的作品为合作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和大多数国家的惯例,如无相反协议,合作作品的版权由合作作者共有,版权的行使和因他人使用作品所得报酬的分配,由合作者协商解决。

但是合作作品中可以单独使用的部分,其版权一般由创作该部分作品的作者保留和单独行使。

2、编辑作品

根据特定的目的,按特定的方式,将多种作品进行整理、 编排而形成的作品, 如报纸、期刊、百科全书、文集等。一般国家的版权法规定,编辑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其版权归编辑者或出版者所有,但编辑者或出版者行使版权时,不得损害编辑作品中各个作品的版权。

3、委托作品

作者根据委托合同为他人创作的作品。作者按委托人的要求创作某一具体作品,委托人按合同双方同意的标准和条件向作者支付报酬。英、美等国的版权法规定,如果合同双方没有相反的规定,委托作品的版权归委托人所有。

4、职务作品

领薪作者作为本职工作或工作任务创作的作品。在中国,根据惯例,职务作品,以机关、学校、研究所等单位名义发表, 版权归单位; 以作者个人名义发表,版权归作者个人,但作者所在单位为履行本单位的职能有权使用,可不征求同意和支付报酬。

5、演绎作品

对一部已有作品进行翻译、改编、整理而产生的作品。演绎作品是与原作相对而言的,如将一部小说改编成一个剧本,一部中文原著翻译成英文本,一首用一种乐器演奏的古典乐曲整理成用多种乐器演奏的通俗乐曲,后者便是前者的演绎作品。

此外,还有多个作者合作创作、但版权属于法人或非法人团体的“法人作品”和“集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