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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文物需要的精神或方法?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大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更广范围的宣传能够让更多的人民大众认识和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并在内心中达到共鸣,产生认可,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文物保护的队列中来。

文化保护单位及文化主管部门,应从人民大众这一根源入手,从群众基础解决实际问题,加大宣传力度,避免在文化遗址等景区出现游客破坏文物等文化违法行为,如践踏草坪、在文物上雕刻自己的名字等。究其根本就是缺少对公众的宣传教育。

对于人们攀爬文物的现象,可以在遗址周围树立“保护文化遗址,请勿攀爬”的标志,使人们能够意识到文物的不可修复性特点,唤醒自身内心深处的保护意识、并转换为自觉行动,营造出全民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


(二)相关各部门要加强宏观调控,强化文物保护管理

真正的提高文物保护,不仅仅需要宣传力度的扩大与整合,更需要国家与政府的密切关注与配合,文物保护工作,既离不开人民大众的认可与支持,也离不开国家的领导与规范。

因此,政府要起好带头作用,各部门积极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完善保护机制。并且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加大惩罚力度,对于破坏文物的行为给予重罚,在全社会引起重视,才能够从制度上与法律上增强文物保护。

另外,除了在法律制度上对其进行完善,在财力与尖端技术人员上,也要给予支持,开拓多种筹集渠道,全社会公益捐款,社会爱心企业捐助等等,为文物保护提供资金保障。加大对文物保护尖端人才的投入,吸引社会上的拥有尖端技术的专业人士为文物保护工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