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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工程项目,设计和施工分开招标,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是否可以同时参加设计和施工的投标?

1、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三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2、根据以上法规,设计单位不能参与其有关系的施工招标项目,即一个工程,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一般不是同一家单位。但是,除了以下情况:

3、根据《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第八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以对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实行总承包招标。”
总承包招标项目的中标人,设计单位和工程施工单位肯定是同一家单位。

假山的艺术在于那方面

假山之造型,宜虚实得体,如苏州怡园之假山,有峰恋之感,也有洞壑之意;苏州环秀山庄之假山,可谓佳作,其中虚实之处理,是胜之所在。苏州狮子林之假山,虚实处理无主次,并非佳品。所以清代的沈三百说它“以大势观之,竟同乱堆煤渣,积以苔藓,穿以蚁穴,全无山林气势。”
  一是选石。石质要统一,黄石、湖石,不能混用。若再细分,则有太湖石、昆山石、宜兴石、龙潭石、灵璧石、砚山石、英石、黄石等等,详见《园冶》之九,“选石”。石质统一,也出于自然。自然之山,石质必然统一。而艺术之法则,其首条便是“变化与统一”。石质统一,造型变化,符合艺术规律。


  二是造型。所谓假山,其实不假,其气质甚至胜出真山。人说“风景如画”,意谓画之景可以取舍,胜于风景,其理一样。但若假山堆得不好,则不在其列。假山造型,轮廊线须有变化,变化中又须求得均衡。“山不在高,贵有层次,……”(陈从周《说园》)艺术中的层次之美,在于掩映,在于含蓄。堆山堆出有层次感,最关键的是峰恋要有立体布局。产生前后掩映,似表现出“崇山峻岭”之感。后面的被前面的遮住有章法,则更能显示出山的嵯峨之气势,甚有力度。扬州个园之秋山,可谓黄石假山之上品。实而不闷,高峻而又奇险。若说具体手法,则更要重一个“虚”字;注意山形之凹凸变化及洞壑之大小搭配为上。


  三是险峻。假山仿真山,仿得是气质,不是做真山的模型。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真山之美,一在巍峨雄健,二在险峻挺拔。假山虽小,但其姿态气质不亚于真山之雄伟和奇险。要做到险峻之势,有一个办法是其下部宜小不宜大,宜空透不宜闭实。堆山之不好看,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山的下部太肥太闷,缺乏险峻之感。


  特别是立峰、单石、更须重视险峻之美。大凡名贵的单石、立峰,均具有险峻之美。江南三大名石:苏州的瑞云峰、上海(豫园)的玉玲珑、杭州的绉云峰,从造型来说不亚于“江南三大名石”,无论其轮廊线、虚实关系,都符合山石之沈美准则,但它更美在险峻。


  四是意境。山之意境有不同的类别。上海一和雕塑景观艺术有限公司常言泰山以雄著称,黄山以奇著称,华山险,峨眉秀,庐山迷,审美特征不同。假山也同样分这些类型,所以须选一种审美倾向,然后刻意追求之。假山是一种艺术,其意境应当是山,而不要去做拟是而非的龙、虎之类。做成这种具象,不免俗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