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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控车床后边 控制柜空气调节机 参数如何调整?

1)具体设定方法为:

根据不同型号的石材雕刻机的行程范围,采用手工运动机床的方式,将机床分别运动到三轴的极限位置,直到撞到行程开关,分别记录X、y、Z三轴可以运动到的最小、最大坐标值,输入位置参数中的相应位置即可。

2)对刀位。本组参数用于设置使用对刀仪对刀时,对刀仪中心所处的X、y坐标及Z轴快速下降距离(Z轴数值)。

数控车床用单元式空气调节机 GB/T 19413-2003

6.3.3 再加热量试验

6.3.3.1 再加热量试验工况条件按表6的有关规定。但再加热量试验是在不开启空调机的制冷和加湿设备情况下进行。再加热量包括再加热器、风机电机、电气控制设备和其他一些部件的消耗功率。

6.3.3.2 再加热器的风量应与制冷量试验时相同。

6.3.3.3 有制冷剂再加热系统时,试验应在制冷量试验条件并附加制冷剂再加热系统的情况下进行。

6.3.4 加湿量试验

6.3.4.1 加湿量的试验工况应按表6的有关规定。

6.3.4.2 加湿器的风量应与制冷量试验时相同(为维持工况,可不在送风、回风通道上设置空气处理机组)。

6.3.4.3 室外机组风量应符合6.3.2.2中g)的规定。

6.3.5 噪声试验

在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或规定频率)下按JB/T 4330规定的方法进行噪声测试。

6.3.6 部分负荷性能试验

6.3.6.1 部分负荷性能的测试

a) 空调机在表7和6.3.6.2规定条件下,按10000,75%±10%,50%±10%和25%±10%的容量工况点测定部分负荷特性,包括制冷量、消耗功率和能效比EER;

b) 部分负荷工况点应至少包括75%±10%和25%±10%的性能特性;

c) 消耗功率包括压缩机、风机、电气控制设备、风冷冷凝器或干式冷却器的风机、循环泵、再加热器、加湿器以及其他作为空调机组成部件的功率。水冷空调机应包括循环水泵和冷却塔风机等消耗功率在内,该消耗功率以实测名义制冷量的3%计及。

6.3.6.2 部分负荷性能测试应遵守以下规定:

——空调机室内侧空气人口状态应符合表6名义制冷工况的规定;

——放热侧的规定:

风冷和乙二醇(或水)冷却式:冷凝器(或干式冷却器)冷却风量按设计进行自动调整;

水冷式:冷却水流量为名义工况时的流量,水量有自动调整时按自动调整水量;

——室内侧送风量按名义工况时的风量,设计有自动调整时按自动调整风量,

——额定电压和额定频率(变频机组时压缩机按自动调整频率);

——再加热器和加湿器可根据需要工作,但消耗功率需计入;

——冷凝 器(或干式冷却器)进风干球温度或者进口冷却水温度按表7规定,其他工况点可按内插法求取(呈线性变化);

——若空调机带有节能自然冷却或者乙二醇自然循环冷却器时,应参予运行。

6.3.6.3 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的计算见附录A。

6.3.7 振动试验

6.3.7.1 空调机组安装:在试验台上安装方法与状态应与实际安装情况相同。

6.3.7.2 试验方法

a) 在空调机安装状态下的前后、左右和上下(垂直)方向分别做15s振动试验;

b) 振动频率4Hz,全振幅5mm,加速度全振幅(参考)为1g(9.81m/s2)。

6.3.7.3 试验完成后,空调机应能正常工作,并符合5.3.5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