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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求,一份购买石材的简易合同。

购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邮 编:

电 话:

证件及号码:

指定验收人:

法定代表人:

销售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或旬称:

注 册地 址:

邮 编:

证件及号码:

电 话:

负 责 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交易惯例达成一致性协议,甲方购买乙方石材。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约定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内容

本合同中所涉及的全部货物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总价全部详见于合同附件,该附件载明之内容即为本合同之履行标准。

第二条 定 金

第一款,在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定金,做为本合同履行之保证,在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该定金可折抵为货款。如有违反,用定金作为罚款。

第二款,本合同定金为腔笑档(大写) 人民币

第三条 交货日期、方式

第一款, 交货日期双方约定为

A ( )一次货,日期为 年 月 日

B()分批交货日期分别为:

第二款, 交货方式双方约定为:

A甲方自提,运费由 承担;

B托运,运费由 承担;

C乙方送货,运费由 承担;

第三款, 货物交付及使用地点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第一款, 结算方式;

A()一次性结算;

B()分批结算;

C()按实际使用面积确算;

第二款, 付款形式:

A()现金;

B()支票;

C()其他方式;

第三款, 付款方式:

A()甲方验收货物后立即付款;

B()分期验收;分期付款:

第五条 质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交易中所涉及的全部货物质量做出如下特别约定:

第一款, 乙方向甲方就本合同中所供货物均首先由甲方指定的货物验收人进行质量验收。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提出,并拒绝验收。(本验收行为以甲方验收人签收,即行完成)根据本款,自甲方签收货物后,就视为甲方对本交易所涉及的全部货物之品种、形状、尺寸、质地、外观、花色、平整度、光洁度等全部产品质量无任何异议。

第二款, 甲乙双方明确升裂,如甲方对本合同交易所涉及货物的吸水性、强度、放射性、硬度、密度等有明确要求的,应在本合同签订后,货物签收前,书面向乙方提出并按规定进行石材鉴定。在此期间,甲方未向乙方书面提出要求,亦未要求鉴定的,视为甲方自愿接受上述货物并放弃就此产生争议的全部赔偿权利。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一款,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货物交付,乙方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交货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到期不予提货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以赔偿。

第二款, 甲方如需乙方委托加伍乱工的,甲方应提供标准图纸,如甲方不提供图纸或图纸不准,造成委托加工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且甲方需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三款, 乙方按约定将货物交付甲方后,甲方未按约定期限履行付款义务,甲方除应承担付款义务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按实际迟延天数×货款额×0.5‰)。

第四款, 在货物验收前,发现乙方所供货物确有违反约定质量标准的情况且甲方拒绝验收货物的,乙方应无条件负责更换。

第五款,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继续供货,可以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甲方尚欠乙方的货款,并有权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

1、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证明文件及材料而取得货物时。

2、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货物时。

3、 至付款期,甲方未按期付款,并自乙方发出催款通知之日起,5日内仍未清付款时。

4、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善自转移、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理担保物时。或甲方已经利用乙方货物时乙方没有得到货物,又未优先向乙方支付货款时。

5、 甲方拒绝或阻碍乙方对货物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的,以及甲方与其他人签定有损乙方利益的合同时。

6、 甲方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还款能力的或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向乙方付款能力的事件时。

7、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

8、 甲方的通讯地址、人事制度(如住址、营业场所、电话、法人代表、本合同签定代理人、货物验收人等)发生变更后十五天内未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的。

第七条 样品封存及质量鉴定

第一款, 甲乙双方如约定样品标准,并要求做样品封存的,双方应按照样品封存程序,进行样品的封存。同时甲乙双方自愿承担样品封存书中所载明的义务。

第二款, 合同双方均同意执行国家建材行业标准JC/T205-92(2001)或JC/T79-92(2001)合格品标准。对石材鉴定结果以国家建材局石材质量监测中心鉴定结果为准。

第三款, 指定鉴定监测方:国家建材局石材质量监测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坝红松园1号 负责人:郑春岐 联系电话:010-65798601

第八条 担保条款

第一款, 在分期付款或实际延付的情况下,甲方应以自身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偿还担保。并以乙方提供的货物退还做为还款的绝对担保。

第二款, 甲方在还款义务上,另为乙方提供担保人如下

担保人:(签名盖章)

地 址:

联系方式:

第三款, 上述两款担保期限与本合同权利义务期限相同。

第九条 通知及送达

本合同要求一切通知应是书面形式,双方任何通知或声明均采用专人送达或挂号邮寄、传真方式,传递至对方指定验收人、经手人,即被认为是有效送达。

第十条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1、 遇不可抗力如火山、地震、暴雨等,致使本协议迟延履行不能的,双方互不构成违约。

2、 遇政府行为或政策调整致使本协议迟延履行或履行不能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责任,但双方应当互谅互让,减免无过错违约的责任。

以上影响协议履行的法律行为或事件,应当由迟延履行或履行不能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和解决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进行解释,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约定,在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或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部分条款仍需履行。

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纳入合同附件,或另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第一款,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均已交付完毕后终止。

第二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补充协议

双方对主合同补充约定如下: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明: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不得与主合同条款相矛盾违背,如有矛盾,依据主合同条款执行。

合同附件

名 称 规 格

(长度×宽度×厚度) 数量 (块) 平米数

(㎡) 单 价

元/平米 小 计

(元) 备 注

红影灰麻 500mm×500mm×18mm 120

合计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订货方(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话说,我看到娄底2个字有点。。。。。如果是别的地方的还好。。。

伙计,我是山东烟台的,石材常年出口到美国,在美国有自己的店面。你可以在我这里选购石材啊,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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