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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料的分类?

第一类为书报,包括历史记录、历史著作、文献汇编和史部以外的群籍。

第二类为文件,包括政府文件、团体文件和私人文件。

第三类为实物,包括生产工具、生活资料和历史事件的遗迹。

第四类为口碑,包括回忆录、调查记录、群众传说和文艺作品。

拓展:

史料是指可以据以为研究或讨论历史时的根据的东西。一般将史料区分为第一手史料(primary source)以及第二手史料(secondary source)。

前者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历史根据的史料,后者是指经过后人运用第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但二者的界限经常并不明确(例如史记就很难说是一手或二手史料)。一般中文所称史料,主要是指第一手史料而言。

我们通常说的史料,就是指那些人类社会历史在发展过程中所遗留下来的、并帮助我们认识、解释和重构历史过程的痕迹。人类对历史的认识和研究离不开史料。

一、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

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

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

(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

二、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

三、其他史料分类

1、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

(1)官方组织编写的史书和成文的历史著述、回忆录和公开的报道等,应属于 “有意的史料”;

(2)官方遗留下来的文书档案、军事文件及其私人信件、日记等,这都是当时的人们在无意中留下的证据。应属于“无意史料”。

2、“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

(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

(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史料分类有哪些?

史料有以下分类:

一、按照资料价值的不同,分为第一手史料(直接史料/原始材料)和第二手史料(间接史料)。

第一手史料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透视历史问题的史料;

第二手史料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

二、按照资料的表现形式,将历史史料分为文献史料、实物史料和口述史料

1、文献史料:最早的文献资料并不是史书,应是甲骨文(甲骨文的文献价值与早期文字的意义相互混淆)。

2、实物史料:实物史料指各类遗物、遗址、建筑、碑刻、雕塑和绘画等,这类史料是历史的见证和历史知识的可靠来源,它既能比较真实地反映历史,又具有形象直观性。其中有很大部分是由考古发掘的。

3、口传史料与口述史料

(1)口传史料(远古时期神话传说):在没有文字记载前有一定的史料价值;

(2)口述史料是人们对往事的口头回忆而写成或整理成文字的资料

三、其他史料分类

1、有意史料与无意史料

(1)官方组织编写的史书和成文的历史著述、回忆录和公开的报道等,应属于 “有意的史料”;

(2)官方遗留下来的文书档案、军事文件及其私人信件、日记等,这都是当时的人们在无意中留下的证据。应属于“无意史料”。

2、“正史”(官方记载)与“野史”(民间记载)

(1)正史:一般认为是指由宫廷史官记录的史书;

(2)野史:一般认为是指古代私家编撰的史书,与官修的史书不同的另一种史书,与“正史”相对而言。

拓展资料

史料是指可以据以为研究或讨论历史时的根据的东西。一般将史料区分为第一手史料以及第二手史料。前者是指接近或直接在历史发生当时所产生,可较直接作为历史根据的史料,后者是指经过后人运用一手史料所作的研究及诠释,但二者的界限经常并不明确(例如史记就很难说是一手或二手史料)。一般中文所称史料,主要是指第一手史料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