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的全称是什么?
一、人民币的全称是什么?
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人民币(RMB)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家管理人民币的主管机关,负责人民币的设计、印制和发行。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的辅币单位为角、分。1元等于10角,1角等于10分。人民币符号为元的拼音首字母大写Y加上两横即“¥”。人民币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发行。
拓展资料:
1、人民币在中国香港和澳门不是法定货币。他们有按基本法自行决定发行的港币和澳门币。但是港澳地区有些商店接受使用人民币交易,而一些香港的银行亦开设人民币户口,容许市民存入_提取或转帐人民币现钞。2003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委任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为香港人民币业务的清算行。
2、人民币的基本单位为元。1 元分为10角;1角再分为10分(1元=10角=100分)。现时发行的纸币(第5套)包括了100元、50元、20元、10元、5元、1元、(以下是第 4套,现市面上已经很少流通,但官方尚未宣布停止使用)2元、5角、2角、1角、(以下是第2套)5分、2分、1分;不过1分、2分和5分面额的纸币或硬币已经很少见(2007年4月1日起将停止第二套人民币纸分币在市场上流通)。普通硬币分为1元、5角、1角、5分、2分、1分。在北方方言中,圆也叫做“块”;而角则叫做“毛”。在粤语中,则“元,角,分”分别称为“蚊,毫,仙”。到2021年12月人民币已经发行至第五套。其中第1套,第2套,第3套(纸币)已经停止使用。
3、人民币“元”、“角”、“分”均为无限法偿,这一点与部分货币不同,如新台币“元”为无限法偿,“元”以下货币为有限法偿。
100元人民币的尺寸:长156mm 宽76mm。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元是它的最 基础单 位,一百元人民币是人民币的一种面额。在数字前一般加上“¥”表示人民币的金额。市场 流 通的人民币券(纸币)100元,一百元纸币为最大面额的人民币。
二、人民币的单位有哪些?怎么换算?
人民币从大到小的单位有:亿、 万、 千、 佰、 十、 元、 角、 分等单位,人民币的计量单位还会用到厘、毫等单位,不过最常使用的单位元、角、分。
扩展资料:
人民币的三种单位分别是:元、角、分。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为1元=10角=100分,但目前用的最多的是元和角,分的纸币和硬币流通量是非常小的。举例来说,商品的价格一般只会标注到几元几角,而只有银行算利息或大商场的商品价格,才会精确到分。
元是流通纸币的主要单位。角主要以硬币的形式流通,纸币的流通量近年来已经开始逐渐减少。
人民币单位和人民币的分类
1、人民币的分类
人民币按制作材料分为纸币和硬币两种。按单位分为元币、角币和分币三种。其中元币共有七种,分别是1元、2元、5元、10元、20元、50元和100元;角币共有三种,分别是1角、2角和5角;分币也有三种,分别是1分、2分和5分。
2、人民币单位
人民币的单位有:元、角、分。即1元=10角,1角=10分。
1元=100分(1元钱可以换10个10分,即100分)。
3、人民币换算
(1)单位相同,才能相加减。元加元,角加角;元减元,角减角。
5元4角+3角=5元7角(直接是4角+3角=7角)。
7元5角−4元=3元5角(直接是7元−4元=3元)。
元加角的时候直接加即可。
如:3元+5角=3元5角。
(2)不同单位相加减需要换成相同单位。
如:4元−8角=3元10角−8角=3元2角。
4、换钱问题
例如:1张10元可以换(5)张2元。
1张20元可以换成(2)张10元。
1张100元可以换成(2)张50元。
5、小数表示法。
小数点左边是几就表示几元,小数点右边第一位是几就表示几角,第二位是几就表示几分。
例如:3.25元表示3元2角5分。
三、人民币是什么币?
目前其它国家或地区现在流通的法定货币。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经2002年12月3日第4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一、假币的鉴定
第十条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授权证书。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
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鉴定的货币送达鉴定单位。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应当至少有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做出鉴定结论。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第十六条 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持有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其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