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喻修辞手法
一、比喻:根据事物之间的相似点,用乙事物给甲事物作比的修辞方法。把深奥的道理说得浅显易懂;把抽象的事物描绘得形象生动。
例:三十号的周公馆,应该是这儿的一座绿洲了。
注意:比喻有三个主要部分,本体、喻体和比喻词。本体,即被比喻的事物。喻体,即用来比喻的事物。比喻词,即表示比喻关系的词语。比喻分为三类:明喻,暗喻和借喻。三者是有区别的,明喻有本体、喻体和比喻词;暗喻中没有比喻词;借喻只出现喻体,没有本体和比喻词。
二、借代:借用相关的事物来代替所要表达的事物的修辞方式
1.用人和事物的特征来代替人和事。
例:……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
这句话里用“圆规”代杨二嫂。
常用的诡辩手法有哪些
(1)含糊其词,模棱两可。在论证过程中,诡辩者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的原则,论点含混暧昧,似是而非,企图在不同的情况下作不同的解释,为自己的某种目的辩护。
凡算命、相面、占卜之徒,他们骗人索财的一个法宝,就是竭力说含糊之词,双关之语,两面堵,四面围,正说也行,反说也通,随机应变,反正让你相信他的话灵验。这是地地道道的诡辩术。
(2)偷换概念、偷换论题是搞诡辩的人最常用的一种诡辩术。 诡辩者偷换概念的主要手法有:
(A):偷偷改变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使之变成另外一个概念。
(B)利用多义词混淆不同的概念。
(C)抓住概念之间的某种联系和表明相似之点,抹煞不同概念之间的根本区别。 (D)混淆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反映的是一类事物的整体属性,而非集合概念所反映的是组成一事物类的每个分子的属性。
(E)偷换论题。在论证过程中故意违反论题要明确、要同一的规则,偷偷地转移论题。偷换论题和偷换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一般来说,偷换论题常常表现为偷换论题中的某些重要概念。
(3)虚假论据。是指故意违反论据要真实的规则,用编造的例证和错误的原理作为论据,去论证错误的论题。
(4)循环论证。论题的真实性是要靠论据来证明的,而论据的真实性又要靠论题去证明,就是循环论证。
(5)以人为据。是指在论证中,把对某人的品质的评价移到对某人提出的论断的评价上去。换言之,用对某人品质的评价代替对论题的论证。
(6)诉诸权威。在指对论题不作任何论证,只是拿出权威的只言片语吓人,骗人。换句话说,是用权威人士的个别言论代替对论题的逻辑论证。诉诸权威,是“以人为据”的一种特殊表现。
(7)人身攻击。是指用攻击、谩骂论敌代替对具体论题的论证。这也是一种十分恶劣的作风。
(8)机械类比。是指故意把两个性质根本不同,或只具有某种表面相同(或相似)的对象拿来作类比,由其中一个对象具有某种性质,推出另一对象也具有某种性质的论证的手法。用这种机械类比得到的结论是不可靠的。
(9)以偏概全。是指故意用片面的、不充足的根据冒充全面的,充足的论据去进行论证,以个别情况片面概括为一般。
水是眼波横山是眉峰聚 运用了什么样的修辞手法?有何妙处
比喻修辞手法 。 。 形容一个女子的美丽 眼睛比水还波荡动人 、 眉就像山峦一样重重叠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