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图。。
一、定义
构图,从广义上讲,是指形象或符号对空间占有的状况。 因此理应包括一切立体和平面的造型,但立体的造型由于视角的可变,使其空间占有状况如果用固定的方法阐述,就显得不够全面,所以通常在解释构图各个方面的问题时,总以平面为主。
狭义上讲:构图是艺术家为了表现一定的思想、意境、情感、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运用审美的原则安排和处理形象、符号的位置关系,使其组成有说服力的艺术整体。
中国画论里称之为“经营位置”“章法”“布局”等等,都是指构图。其中“布局”这个提法比较妥当。因为“构图”略含平面的意思,而“布局”的“局”则是泛指一定范围内的一个整体,“布”就是对这个整体的安排、布置。因此,构图必须要从整个局面出发,最终也是企求达到整个局面符合表达意图的协调统一。
二、构图法则
如果要进行高度的概括,就是变化统一。即在统一中求变化,在变化中求统一。其他规律,大抵都是从属于这个规律。
为了取得变化统一的良好效果,以下分三方面阐述法则。
1、对比(此部分与平面构成相关内容相似,故简述之) 在这里是指一种造型因素就其某一特征在其程度上的比较。如:明暗色调这一造型因素,它的特点是深和浅。线条有长短的对比;形体有方圆对比等等。
A.点、线、面的对比
点的对比:点连续延伸的轨迹成为线,密集成片而成为面。由于疏密变化而转化为明暗色调。点彩化画派的作品就是例子。
一般画面的高潮,在于视觉中心,是节奏变化最强的部位,视觉中心并不一定是画面中央,而是指视觉上最有情趣的部位、也可称为趣味中心。画面中的其他部分应为这一中心服务。既引导观众的视线,逐渐趋向这一中心。节奏前后延续的变化,基本上设根据这种要求设计为渐次递增、递减、反复、对照、重复等,历经这种变化而达到高潮,然后重新经历一定的变化,趋于平静。
以上只是对节奏做粗略的解释。具体内容,包括他的基本模式,永远是在作者创作探索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