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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商品化的当代艺术

艺术也是一种劳动生产

虽然人们知道艺术是人类活动的结果,但却不大与其他形式的劳动相提并论。这是人们对金钱的错误否定,对劳动的狭义理解和对艺术的不深入思考所导致的。因为人们潜意识中的劳动是以获取物质资料或金钱为直接目的的活动。而艺术在人们心中是神圣的,有净化心灵的作用,自然与历来被人认为腐蚀人心灵的金钱划上了一道隔离线。以此来纯净艺术,崇尚艺术。

劳动——人类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的活动。劳动是人类创造生产活动的总称,是由“创造物质或精神财富”这一过程来决定劳动与否的,而人们潜意识中的以“获取物质资料或金钱”这一动机为准绳,难免会有不尽人意之处。艺术创造就是精神财富创造,毫无疑义的属于劳动范畴。

“金钱,历来被认为会腐蚀人的心灵”,只不过是被认为而已,究竟真假与否,那还不一定。金钱就是货币,用来充当一切商品的等价物,它从一般商品中脱离出来,本质上与其它商品没什么区别。它是商品价值的具体表现形式,使价值由抽象变得形象。“金钱是毒药”之类的话,之所以会常常被人“创造”,不过是为了起到一定的教育意义而夸大其辞的结果。时间是宝贵的,我们今天形象的比喻“时间就是金钱”,间接说明了金钱的地位并不是那么卑微。其实货币一般等价物的身份,决定了“金钱”在社会中的伟大功用。即使金钱有所谓的“毒性”,艺术与之相关联未必会降低其价值。正如,莲藻同出淤泥而有清浊之别,莲可自保其清洁,与是否从淤泥中而出并无直接关系。那么是否与金钱扯上关系,也并不影响艺术的健康发展。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并不等于说金钱可以决定艺术。经济基础是社会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经济制度,而金钱只不过是几张钞票。货币是衡量一切价值的“尺度”,自然可以衡量艺术品、艺术活动的价值。既然艺术与其它生产活动一样可以用货币来表现其价值,其它生产活动是劳动,同样的,艺术活动也不例外的属于劳动。单从艺术本身来看,也不难发现艺术其实就是劳动。“艺”就是技能,具有将事物理想造型化能力的人是艺人。“术”是技艺与方法,一方面指将“艺”系统化、理论化,另一方面指有理论依据的“艺”。艺术的对象是客观存在,艺术的过程是改造旧事物创造新形象。这就是劳动的一般形式。所以说艺术就是劳动生产是毋庸质疑的。那么,艺术活动即是劳动,而劳动的结果艺术家不能自我享受殆尽,这似乎也决定了艺商品化的命运。

原始艺术不具备商品化的条件

原始艺术诞生在原始社会这样一个生产力低下,无剩余物质生活资料的社会环境里。生存是第一要务,精神追求是原始人类无暇顾及的,人类生活简陋贫苦,自然灾害严重,而且人们抗拒自然灾害的力量微弱,生产力极其低下,衣不丰富,食不足满,又加以疾病侵害,野兽攻击,使当时人类的平均寿命不足40岁。此时人类一切活动无不与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有关。

不妨从现今人们基本公认的艺术几大起源来看清这样一个问题。一、模仿说:两千多年前,古希腊哲学家德谟克利特认为艺术是对自然的模仿。他说:“从蜘蛛我们学会了织布和缝补,从燕子学会了造房子……”。二、游戏说:远古人类在获得猎物以后,常常兴奋的高吼或口念“贺词”,并拌以欢快的神情与肢体动作,以示庆贺,逐渐形成诗乐舞为一体的艺术雏形。三、巫术说:欧洲发现的大量史前洞穴壁画,体现出狩猎部落的生活,往往也具有某种神秘的巫术目的。洞穴壁画往往画在黑暗洞穴的深部,显然不是为了欣赏。巫术认为,狩猎之前在洞穴中画什么,人们就会在狩猎中获得什么。鲁迅说:“画在西班牙的亚勒泰米拉(Altamira)洞中的野牛,是有名的原始人遗迹,许多艺术家说,这正是‘为艺术而艺术’,原始人画着玩玩的,但是这理解未免过于‘摩登’,因为原始人没有19世纪的艺术家那么悠闲,他画一只牛,是有缘故的,为的是关于野牛,或者是猎取野牛,禁咒野牛的事。”四、劳动说;个体劳动时为或为了表达兴奋心情或为了排解疲乏等,常会一面劳动一面“歌唱”。集体劳动时或为了鼓舞士劲或为了协调步伐等,常会喊一些劳动号子。

不难看出,所谓的原始艺术其动机是那样的简单与现实,这是当时社会环境决定的。在安稳不足,饥荒有余的生活环境里,人们不可能闲情逸致地去搞艺术。也就是说原始艺术活动并不是纯粹的为艺术而艺术,而是由于人类对生存条件的美好幻想与追求,或是为了生存的更加安全与舒服,而进行的特殊生活活动。而原始人类在进行活动创造的时候,他们不会也不可能考虑其艺术价值的含量,只注重是否切身实惠。因为活动动机中充满着美好幻想与追求,也就使活动结果有了一定艺术性。我们今天统称具有那“一定的艺术性”的人类活动与历史遗迹为现代意义的“艺术”,而原始人类并没有艺术概念。

简言之:一、艺术这一精神物质,在恶劣的人类生存环境中不可能作为生活所需用来交换;二、极其低下的生产力,决定着艺术活动量的有限;三、原始人类不把这所谓的艺术作为一种生存资本,不为换取其它生活资料为目的,而是以解决自己或自己部落内部生存条件问题为目的(比如:原始部落都有自己的巫师,一般只为本部落施行巫术。有较少部落联盟通用巫师,这只作为邦交联盟的手段,用来加深部落间的亲和关系,不以换取物资资料为目的);四、原始人类的意识中没有艺术的概念,如此更谈不上商品化。由此,所以说原始艺术不具备商品化的条件。

古艺术与商品化的“距离”

古艺术是个相对性概念,就艺术成就与发展而言,它介乎于原始艺术与近现代艺术之间。而时间上,是从原始社会后期或者奴隶社会算起,还是从封建社会算起?又止于何时?时间定义上朦胧的。在这里,古艺术只能有所指的认为是相对成熟的艺术。

古艺术的发展成果,反映了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资料的相对丰富。基本摆脱贫苦的人类,开始意识到精神的需求,尤其是宫廷贵族追求奢侈与享受。有需求必有响应。艺术为了满足人的精神需求而被创造,同时得到发展,使艺术走上了为艺术而艺术的光明大道。然而,即使是封建社会,平民百姓的生活也不容乐观,更何况奴隶社会,平民阶层依然迫于生计而不停地忙碌着。虽然有了精神需求的意识却没有精神享受的物质能力。如果艺术不能带给他们温饱,他们也不大愿意参与艺术的创造,除非有人给他们吃的穿的,“让我活着干什么不可以?”这也是他们不可抗拒的命运,于是很多贫民不再是贫民,而是奴隶、仆人。奴隶主或宫廷贵族为了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开始培养“艺人”为己所用。 ­

在欧洲,18世纪初,古典主义时期音乐家的地位开始从“仆人”向“自由音乐家”过渡。美术家、雕塑家又是什么时候获得自由的呢?在中国古代,无论是军队或者显赫家族都有自己的“歌伎”,直到清朝中后期,富贵之家依然有自己的戏班等艺术主体,节庆时用以增添喜气。

这时期的艺术是为满足精神需求而创造生产,艺术的主导动力是为艺术而艺术;而“艺人”的创造生产活动是为了获取生活资料,艺术的次生目的是为物质而艺术。两者统一于艺术活动中才得以艺术的正常发展。艺人为获取生活资料而创造艺术,不等于这时期的艺术已经作为商品进行交换了,“奴隶”与“仆人”是用人身自由、尊严、体力劳动来换取生活资料的。艺术能力只是人本身的一个附属品。艺术创造数量的多少与价值的高低不与获得的生活资料成正向比例。比如:一仆人今天唱一首歌,可能得到一个馒头,那么他唱两首,可能一样是一个馒头。多与少都是仆人应该做的,因为他出卖的是人身自由,而不只是劳动力。很显然,虽然形式上是艺人拿艺术换生活资料,实质上却不是。既然实质上不是艺术的交换,那么这部分艺术自然称不上商品。只有当艺术家有“仆人”变成“自由艺术家”,拥有人身自由和支配自己作品与艺术行为的权利,把艺术创作作为一种资本,个体主观意愿为艺术而艺术地创作,使渴望享受艺术的人,拿钱去平等自由的换取享受,艺术才以商品的身份立足于阳光之下。如此不难看出,艺术的商品性其实反映着,艺术家为艺术而艺术的自由主观意志及对艺术活动和艺术品的自由支配权利,和人们选择艺术享受的自由。

清朝中后期富贵之家依然有戏班之类的艺术主体。但不等于说中国的艺术直至清朝后期仍未商品化。艺术种类不是单一的,各种艺术形式的发展不可能同步,中国书画,西方的建筑都是成熟较早的艺术,也较早的成为了商品艺术在流通。艺术的创造人群也不是单一的,有仆人艺术家,有宫廷艺术家,同时也有民间艺术家。相同的是他们都在创造艺术,不同的是民间艺术家多多少少满足着平民百姓的精神需求,一定程度上推动艺术的商品化。总之艺术的地域性,诞生的先后,社会的需求,生产力的发展等因素,决定艺术商品化的先后、快慢之别。与其说艺术的成熟,艺术家的主观意志与人身自由推动艺术商品化,不如说艺术商品化是成熟艺术的反映,是艺术完善的必由之路。

当代艺术的必要性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当今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决定了艺术的繁荣与发展。繁荣的经济滋生人们对精神文化的更高需求,繁荣的艺术带给艺术家更加丰富的精神资本。一需一应之力致力吸引,终于艺术如黄河泛滥一般被商品化。现在一幅画、一联字、一首歌、一场舞、一部电影、一座建筑、一篇诗文、一尊雕塑都可以成为商品,通过金钱表现其价值。而且只要有钱就可以轻易选择拥有与享受,因为它们是商品化了的艺术。商品艺术不单指买卖艺术成品,也包括艺术活动。如:演员演电影,建筑师建筑等都是要获得报酬的。 ­

艺术商品化不仅是艺术发展的必然结果,而且现在已经成为了事实。但是艺术商品化一直是个敏感而又有争议的话题。反对或不愿接受这一事实的人认为“艺术无价,真正的艺术家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艺术对人类精神文明的意义和作用,都不应该也不可能用金钱来衡量”。更担心把艺术家、艺术品和艺术生产活动商品化后,可能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拜金主义充斥艺术血脉,用价格评断艺术价值,为适应需求使艺术创造者背离艺术创作的初衷,为追求经济效益精心创作高雅艺术行为逐渐被屏弃。从而导致艺术不纯洁,艺术品位降低。其实这不是只有艺术成为商品才会遇到的问题,而是一种社会市场弊端,其他商品一样会遇到“追求利益至上,重视数量轻视质量”等问题,但是其他商品也并没有因此退出市场,反而是产品更新速度更快,功能更多,这就是商品化的积极结果。艺术也是一种劳动,也可以作为一种商品,而且正在作为商品而存在。并且没有因为上述原因退出市场,是有一定道理的。

商品化可使艺术在竞争的环境中,不断创新优化,健康发展。市场需求性可促进艺术创作领域的扩大;商品化可以为艺术家提供更多更好的创作资料;商品化可以提高全民的文化素质;在流通中艺术可以取长补短;艺术也只有在流通中才能更好地被继承和发扬;最重要的一点是,艺术商品化可使全民自由接触艺术,完成了“艺术属于全人类”的价值使命。而那些不敢正视艺术商品化人,所担心的问题是阻挡不住艺术商品化这一必然发展趋势的。任何一件商品都是价值决定价格的,金钱永远都是价值的表现,而不是价值的判断,一件商品总是要先知道值多少钱,然后才去标榜价格的。艺术也不见得会如担心的那样,因为商品化而降低品位,屏弃高雅创作。郑板桥、齐白石公开悬持笔榜;莫扎特为了摆脱贫困,而与维也纳出版商霍夫曼签约,也并不因此降低艺术品位。因为艺术家本身除了具有丰富的情感、良好的素质、修养、责任外,更重要的是拥有自己的艺术品格;社会有能起到过滤筛选作用;竞争又有优胜劣汰的规律;群众的眼睛又是雪亮的,这些因素也使艺术在商品化环境中正常发展,也只有真正的认识艺术商品化,才能在遇到问题时很好的解决问题。从艺术发展来看,艺术商品化是必要的。

艺术商品化并不是艺术使用形式的最高端、最优良的状态。保证艺术商品化的健康运行,却是使艺术走向完善的重要一步。这需要社会经济的不断支持,组织的正确导向,艺术家的责任创作,批评家的客观评价,审美者的判断识别等各方面的共同协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