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院士评定条件?
每两年选一次,增选工作持续10个月
中国工程院院士是国家设立的工程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为终身荣誉。院士增选每两年(奇数年)进行一次,候选人可单独通过院士或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也可以同时通过以上两种渠道提名,但不受理个人申请。
根据中国工程院去年12月公布的《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办法》,两种提名渠道中,院士提名方式规定,每次增选每位院士至多可提名3位候选人。候选人获得3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3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2位。
年龄超过65周岁的候选人,获得6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且仅能接受6位院士的提名,其中本学部院士应不少于4位。
学术团体提名方式则规定,中国工程院委托中国科协组织学术团体的提名工作,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中国科协所属的有关全国学会负责推荐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候选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负责推荐所属行政区域的候选人,中国科协组织对以上两种方式推荐的候选人进行提名。
从评选流程来看,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从增选当年的1月1日起,要持续10个月之久。
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日程安排中国工程院去年12月公布的《中国工程院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日程安排》显示,2021年院士增选工作于1月1日启动,开展院士增选候选人提名工作,至3月31日截止报送材料。报送的院士提名和学术团体提名将进行资格审查和形式验收,4月底公布有效候选人名单。
6月的第一周将开展第一轮评审会议,公布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名单。7月1日至7月30日,候选人材料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把关。投诉截止日期为7月31日。
第二轮评审会议在10月的最后一周开展,届时将公布终选候选人名单,并由全体院士投票终选。全部流程完成后,才能公布当选院士名单。
以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为例,院士增选候选人提名工作2019年3月31日结束,2019年4月30日公布中国工程院2019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经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审定,最终确定的有效候选人共531位。
2019年6月6日,中国工程院公布2019年院士增选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名单,进入第二轮评审的候选人共222位。当年7月1日-30日,进入第二轮评审候选人的材料在其单位进行公示。
经过层层评选,2019年11月22日,中国工程院2019年院士增选结果公布,共选举产生75位院士。
不是院士候选人,距离当选至少还要闯过7“关”
从最初的提名,到确定531位有效候选人,再到最终75位当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院士增选工作过程中,绝大多数候选人会经历落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