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器和什么接触会产生铜绿离子呢图片(铜器和什么接触会产生铜绿离子呢图片大全)
一、锂离子会和什么离子产生沉淀?
锂离子可以和碳酸氢根反应产生沉淀。
锂离子是碱金属离子,当碳酸氢根为酸式盐的阴离子时,可发生复分解反应,条件是锂离子对应的阴离子和碳酸氢根对应的阳离子反应须生成沉淀。
例如:硫酸锂和碳酸氢钡反应,反应式为:
Li2SO4+Ba(HCO3)2=BaSO4!+2LiHCO3
另外氢氧化锂和碳酸也可发生中和反应。
二、为什么会产生钡离子?
当可溶性钡盐溶于水时,会解离出Ba2+
三、fe离子和什么产生沉淀?
铁离子和氢氧根产生氢氧化铁
红褐色沉淀,也可以生成氢氧化亚铁沉淀,与硫生成硫化亚铁,与碳酸根生成碳酸铁,一般是不存在的,铁与氧生成氧化铁,四氧化三铁,氧化亚铁都不溶于水,常见的铁离子,通常来讲就是氢氧化铁沉淀,这是最常见的,其他的其实比较少见
四、亚硫酸根和什么阴离子会产生沉淀?
凡是除了钾,钠,铵根外的金属离子,都会和亚硫酸根生成白色沉淀,
如亚硫酸钡,亚硫酸钙
Ba2+,BaSO3白色沉淀.
Ca2+ Mg2+ Ba2+ Mn2+ Cu2+ Zn2+ ……
亚硫酸钡为白色沉淀。而鉴别硫酸根的原理方程式为
Ba2+ +SO42-=BaSO4↓
硫酸钡沉淀也是白色沉淀
会对硫酸根离子的鉴别造成干扰。
五、酒酿发酵会产生什么呢?
酿酒用的酒曲中的酵母菌进行无氧呼吸产生二氧化塘。即:C6H12O6——CO2+C2H5OH有二氧化碳生成就是有气泡冒出来。发酵:指微生物细胞将有机物氧化释放的电子直接交给底物本身未完全氧化的某种中间产物,同时释放能量并产生各种不同的代谢产物。也就是很多微生物的无氧呼吸过程。
六、什么离子加入少量氯水会产生气体?
首先你应该明确氯水中的三种分子(水分子、氯气分子和次氯酸分子)和四种离子(氢离子、氢氧根离子、氯离子和次氯酸根离子)。
所以当往氯水中滴加碳酸钠溶液时,就会和里面的氢离子(其实也就是和盐酸发生反应)生成二氧化碳气体。氯水中有HCl、HClO(Cl2+H2O歧化形成)都是酸,能与HCO3-反应放出CO2
不要看到氯水就只想到强氧化性,要理解氯水的组成(Cl-、Cl2、H+、ClO-、H2O、极少量的OH-(由于水的电离,高二内容)、HClO),溶液显酸性,不是碱性,碳酸氢根水解是不会放出气体的
七、为什么阴极氢离子放电会产生碱?
因为电解水时阴极是水电离的氢离子放电生成氢气,因电解时不断的消耗水电离的氢离子,促使水不断的电离产生氢氧根离子,所以在阴极氢离子放电的同时产生了氢氧根离子,从而使阴极附近显碱性。
比如氢氧根离子是向阳极移动;电解水的过程是阴极氢离子放电,产生氢氧根,氢氧根离子向阳极移动;阳极氢氧根放电,产生氢离子,氢离子向阴极移动。
八、亚硫酸和氢离子会产生so2吗?
不可以,因为在溶液中,各种离子只要不反应产生沉淀就可以大量共存。亚硫酸钠易容于水,氯化钠易溶于水,氯化氢也溶于水,但是氢离子和亚硫酸根离子产生反应,当氢离子不足时会产生HSO3-,而氢离子足量时会产生二氧化硫和水。
九、为什么助听器会产生啸叫呢?
啸叫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外部啸叫,通常是耳塞没带好,或耳膜不够密封导致啸叫,另一种是内部啸叫,是机器本身出现了故障,具体的原因你要带着助听器到专业的验配中心让验配师来判断,广州农林下路二号大院西门子助听器旗舰店
十、撤诉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
司法实践中,有些当事人在起诉后,因未缴纳诉讼费而被视为自动撤诉。在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后,又再次提起诉讼,而对方一般会以自动撤诉视为没有起诉为由,辩称当事人起诉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要求法院驳回起诉。那么,起诉又撤诉,是否会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呢?
案情
2014年2月15日,邓某(当时是某村村长)以为获取旅游经营权为由,向熊某借款贰拾万元,约定利息四分,熊某分多次凑齐借款借给了邓某,邓某给熊某写了一张借条,借期为一年,2015年2月16日到期。2017年2月10日,熊某向法院起诉,但未预缴诉讼费,七天后法院按原告熊某撤回起诉处理。2018年8月6日,因邓某仍未归还借款,熊某再次向法院起诉要求邓某归还借款。
分歧
关于起诉后未缴纳诉讼费按撤诉处理,是否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
起诉后又撤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从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因为起诉表明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事实,其真实的请求意思并未因撤诉而自动消失。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表明当事人已经提起诉讼。因而,起诉后又撤诉的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第二种观点
起诉后又撤诉的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因为权利人起诉后又自动撤诉,表明了他放弃了对请求权的行使,即不行使权利,不再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是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处分自己诉讼权利的一种行为。根据法理和民事诉讼法上“诉的撤回,视同未起诉”的诉讼规则,权利人起诉后又撤诉的不能发生起诉的法律后果,可视为权利人没有起诉。因此,起诉后又撤诉的,不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评析
笔者同意第一种观点,理由如下:
第一,当事人提起诉讼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即“提起诉讼”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三种法定情形之一。法律对提起诉讼没有作任何限制性规定,没有附加任何条件和诉讼阶段上的要求;相关司法解释也没有规定只有提起诉讼后没有撤回起诉或被按撤诉处理才算是“提起诉讼”。因此,对当事人提起诉讼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理解,不能附加任何条件和限制。当事人提起诉讼后又撤诉,不能因之后的撤诉而否定之前的起诉。当事人的撤诉行为也不可能溯及已经形成客观事实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
第二,法院是否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不是法定的诉讼时效中断事由,不能以法院是否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节点。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才是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
第三,更有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实践中,存在权利人确无能力交付诉讼费,但又未获得诉讼费缓减免的情形,故据此认定诉讼时效未中断,不利于保护权利人的权利,反而纵容了债务人逃避债务的不诚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