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材安装合同
石材安装合同范本(通用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石材安装合同范本(通用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石材安装合同1 发包人:
承包人: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安装分包工程,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共同遵守下列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面积:
4部修整、墙面清理、废料清埋、打胶、搭移动架、钢骨架安装、焊条、切割片、防锈漆及除槽钢、角钢以外的其他材料,所有辅料均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
二、合同工期
本工程开工日期暂定 年 月 日
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期日历 天
三、工程质量
乙方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四、合同价付款方式
1、本合同外墙石材平板干挂安装单价包干/平米,石材线条按可见光面积展开计算。
2、工程进度款实行月末25日乙方向甲方报当月完成实际工程量,经甲方认可后,次月10日前支付乙方工程款80%。
3、工程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工程款支付工程总造价95%,其余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1年满,完成保修责任后30日内无息返还。
五、甲方工作
1、甲方提供施工图纸。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电、水及场地,道路以保证施工需要。
3、向乙方提供非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工人住宿费 ( 其他生活用品乙方自理)。
六、乙方工作
1、乙方组织和管理本工程专业施工队,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
2、乙方应按甲方施组、技术交底及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乙方应认真复核施工图,现场如有与图纸不符, 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3、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合理调度, 计划好人员安排, 根据业主的工期需要, 可能需要赶工, 乙方应做好思想准备及人员储备, 不能以某种原因拒绝配合。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甲方另派施工班组,所发生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在施工过中应自觉接受甲方对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监督。
5、乙方应认真执行甲方交底的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
6、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业主及监理单位的统一管理孝笑。由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罚款及劳务工资经济纠纷等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违约责任
双方因含岩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3、工程结算尾款付清本合同终止。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提交仲裁委或依法向当地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石材安装合同2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干挂石材安装(包括龙骨架焊接、石材安装、设计、保温、打胶、下料等)。
4.工程造价:现场暂估量为 ㎡,安装费 ㎡(详见后附清单)。合同暂估价为人民币
5.结算方式: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单价一次包死,期间不再调整,结算面积以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6.工期:施工工期暂定为四个月。乙方必须按照男方要求按时完工,如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每延迟一日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
二、施工要求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图纸变更需经项目经理认可。
2.工程质量要求:安装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石材安装应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施工,确保通过业主方、总包方、和监理方的验收合格。
3.安全生产:乙方人员进场后,应遵守甲方、总包方和监理方的规章巧老含制度,服从现场人员指挥。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要求,安全施工,杜绝现场安全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若因施工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及经济赔偿以及违规罚款等均由乙方负责。
4.工程保修:本安装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乙方承担因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保修期内免费维修,如遇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乙方免人工费维修,材料费用由甲方或责任方承担。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维修,费用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
三、劳保与工具
1.乙方应为所属管理人员及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合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及违反甲方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负。
2防护用品、劳动人员工资发放等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自备必要的安装工具
4.甲方提供宿舍。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
(2)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生产、安全、技术等组织协调。
(3)负责业主方、监理方、总包方各方面的配合和现场协调。
(4)负责按时支付安装费用。
2.乙方责任:
(1)若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不能通过甲方、总包方、监理方的验收,乙方负责返工返修直至符合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所有损失由乙方负责。
(3)禁止乙方使用童工和北京市规定禁用的其他人员,如违反责任自负。
(4)成品保护:乙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负责自己的成品保护。
3.如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损失各自承担。
五、付款方式
人员进场资金自备,其次每月向甲方提报工程完工量,经甲方项目部核对工程量,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安装款,以此类推,竣工验收合格且甲乙双方核对完工程量后付至结算价的98%,剩余结算价的2%作为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六、本合同一经鉴定,双方应当遵守,不得无故解除,如有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对方赔偿。
七、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属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工程所属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石材安装合同3 需 方:
供 方:
需方将 盛大多层科研办公楼 工程项目的石材供应及安装承包给供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加工要求、单价、安装单价: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五、质量标准:
按石材行业相关规定要求。
六、双方责任:
1、需方如需调整订料的数量、规格,应在供方备料前通知供方;
2、需方按相关验收标准验收供方所供材料及施工质量;
3、供方按需方要求的供货时间供货,并确保的施工工期及施工质量;
4、石材运输费用由供方承担;
5、石材到达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卸货;
6、供方进场的开办费用则由需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若需方未按本协议要求支付供方材料款、人工费及工人生活费等,供方有权停止施工,并向需方索赔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本协议一式两份,需供方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 方:
供 方:
年 月 日
石材安装合同4 购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单价
注:本合同金额均不含税价格,本合同只固定单价,甲方提供图纸乙方出竣工图,产品数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计算、石材以平米结算、磨边抛光按延米结算。后续工程甲方需追加订购的不同品种的石材,按此合同结算方式及期限执行,不再另行起草; 其它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别订附件。
第二条 产品的质量要求(产品技术标准要求)及检验
1、乙方保证所提供产品的技术质量及规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质量的的要求,在甲方对产品验收时,乙方应出具包括产品合格证书。
2、产品在抵达目的地后,由乙方配合施工队向甲方报验,经相关人员对产品的数量、 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外观质量进行及时检验,检验无异议的,甲乙双方代表签署验收证明文件,若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双方签署备忘录,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实现替换货。
3、本合同附甲乙双方确认图纸,乙方依据图纸需派技术员及设备进驻现场进行放线、加工安装,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开展。如甲方提供图纸发生变更,甲方应及时发图纸变更单通知乙方,由于未能及时通知,所造成工程损失,乙方应写签证单经甲方确认后工程做结算时付合理补偿。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方式、运输方式、交货日期、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并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由乙方负责运输并承担相应费用。
3、交货日期: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分批进货,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书后3天内到货。
第四条 工程概况、承包范围、合同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包人工费(水泥、砂由甲方提供)、包供石材(按甲方要求花岗岩)完成 合同工期:以甲方通知的开工日期计起30个日历天完成。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
石材到场或在施工安装过程中及竣工验收经工程部、材料部、监理部、造价部按合同第二条标准及样品验收,验收合格由乙方提供有效验收单经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产品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于5天内无条件退换、补足,因退换造成交货期延误的,按逾期交货处罚;产品验收交付前灭失、毁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合同暂定价款与进度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采取分批交货、安装,分批转账付款的方式。
2、合同暂定总价款。本合同暂定价款为人民币金额 元(大写: )。工程结束后,按实结算。上述工程款已包括材料价、人工费用和各种税款,但是有关施工设施、与其他施工队间的配合费或对工程价款等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随约定。
3、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如下方式支付:
(1)本合同签后7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 %向乙方预付备料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2)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5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一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45 %并扣回全部预付备料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8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二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70 %并扣回预付款及第一次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4)工程施工完成总工程量的100 %时7日内,甲方应第三次按合同暂定总价款的.85 %并扣回全部已付款另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5)石材施工工程完工后,双方进行结算,甲方应在结算后7日内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 %,其余5 %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按本合同提供的产品是优质的,无损的且应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技术规格和质量、性能要求。
2、在安装、使用方无误的前提下,自保修期内发生的所有故障均适用本合同保修条款。
3、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一年质量保证。如出现以上问题均属于质量保修内容。
4、在质量保修期内,不因该产品的所有权变更而变更保修责任。
5、在保修期内,因乙方提供的产品的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财产及相关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关损失。
第八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自负一切安全责任。水电由甲方提供。
2、甲方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乙方有权按逾期货款0.5 %的标准计收滞纳金直至款清之日止。
3、乙方应按合同施工工期竣工,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拖延一天罚金1000元;如乙方按合同施工工期提前竣工,甲方应给予乙方每天500元的奖励。
4、乙方逾期供货,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0.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误工损失的,以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5、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依据合同供货的,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进行供货,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执行。
6、乙方对于工程期间影响甲方的突发事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与甲方达成共识。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时间超过3个月时,甲乙双方均可终止本合同。
8、不论甲方所购产品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在质保期内按时按质提供保修服务的,甲方将视情况扣除乙方部分或全部质保金。
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补充协议方式予以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年 月 日:
石材安装合同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以公平、公正、合理的的原则协商,甲方同意将博爱县北横河建设工程(一标段)青石栏杆加工和安装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约定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博爱县北横河建设工程(一标段)青石栏杆工程
2、工程地点:博爱县文化路北面
3、承包范围:青石栏杆
4、承包具体内容:包括原材料、加工、运输、安装及维修。
二、承包范围内工程量及综合单价: / m , 元/m. 综合单价包括青石栏杆加工、包装运输、卸货到指定地点、安装及途中损耗、管理费、利润、税金、现场服务配合费及安装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水、电等)等,运输到施工现场的安装验收合格的成品的最终价格。施工期间不进行价格调整。
三、施工技术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材料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按甲方提供给乙方所施工用的样式,柱头图案精致美观,无缺陷。立柱尺寸:高1150mm,截面尺寸:180*180mm;横梁尺寸:长1600mm,宽150mm,厚100mm;
图案板尺寸:长1600mm,宽350mm,厚80mm;(以上长度尺寸均不包括榫卯部分长度)为依据加工。乙方加工材料色泽一致并且无石线、无水纹及缺陷,青石材质须保证石材颜色一致,无风化、裂缝裂纹等瑕疵等质量缺陷,误差控制范围为正负2mm以内。验收以上述要求为标准。产品验收按石材、栏杆国家技术验收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安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立柱及横梁、图案板要求方正、垂直,厚度一致。横梁、图案板与立柱链接,采用榫接,立柱必须预留榫口,立柱入榫长度不小于10cm,横梁、图案板入榫长度不小于3cm。安装立柱、横梁、图案板必须垂直,不得污染(如有污染,乙方自行清理,费用自理)。
四、工期要求:
按甲方整体要求进度计划进行,如乙方自身原因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材料不能到场、未完成安装,每推迟一天,罚款1000元。
五、付款方式:
1、按进度付款;
2、每安装成品300米,验收合格支付80%的工程款;
3、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款至95%;
4、留5%质保金,栏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无息返还(如在质保期内有质量问题,甲方通知乙方进行维修,如不及时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将在质保金内扣除)。
六、结算办法
1、按现场安装合格成品实测实量出具结算书。
2、经现场负责人签字认可后报项目部核准。
七、甲方责任:
1、负责与建设方的协调;
2、负责工作面的提供;
3、负责栏杆样式的确定与提供;
4、负责工程款的支付与工程初步验收;
5、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路三通及沙子、水泥的提供。
八、乙方责任:
1、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派驻一名负责人长期驻工地全面负责承包范围之内的各项事务,并具有决定一切事务的权利,乙方严格按施工规范、技术交底内容进行施工。
2、施工期间出现质量验收不合格部位,乙方要进行返工、返修,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按甲方要求负责栏杆的加工制作、运输、安装。
4、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5、乙方要注意安全文明施工,在供货、安装施工等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九、其他事宜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明事宜,由双方协商。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附件
1、质量保修书
2、栏杆图纸大样图
注: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空白无内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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