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币的主币是什么?
一、我国人民币的主币是什么?
主币单位是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十七条人民币的单位为元,人民币辅币单位为角、分。
二、人民币发行时间
人民币是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成立时开始发行的。
从开始发行到1955年5月10日停止流通使用的人民币为第一套人民币。到1953年12月,人民币发行券别有1元券、5元券、10元券、20元券、50元券、100元券、200元券、500元券、1000元券、5000元券、10000元券、50000元券等12种;版别共62种。其中,1元券2种、5元券4种、10元券4种、20元券7种、50元券7种、100元券10种、200元券5种、500元券6种、1000元券6种、5000元券5种、10000元券4种、50000元券2种。
1955年3月1日起发行新币(第二套人民币),收回旧币(第一套人民币),公布发行的第二套人民币共11种,每种券别版面均印有汉、藏、蒙、维吾尔四种文字。
第二套人民币和第一套人民币折合比率为:第二套人民币1元等于第一套人民币1万元。1955年3月1日公布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共11种,当天发行1分、2分、3分、1角、2角、5角、1元、2元、3元和5元10种,1957年12月1日又发行10元券1种。同时,为便于流通,国务院发布发行金属分币的命令,自1957年12月1日起发行1分、2分、5分三种金属分币(简称硬分币),与纸分币等值,混合流通。
第三套人民币从1962年4月20日发行1960年版枣红色1角券开始,到1974年1月5日发行最后一张1972年版5角券止,经过12年时间,共发行7种面额、8种原版、9种票券。如果按冠号、印制工艺和钞纸的不同至少可细分为24种。
第四套人民币从1987年4月27日开始发行,至1997年4月1日止,共发行9种面额,14种票券。其中1角券1种,2角券1种,5角券1种,1元券3种(1980、1990、1996),2元券2种(1980、1990),5元券1种;10元券1种,50元券2种(1980.11990),100元券2种(1980、1990)
第一套人民币也有百元面值的,不过这种面值价值含量低。第二,三套都没有百元面值的,第四套才出现我们现在使用的百元面值。现在我们用的是第五套人民币。
三、人民币的面值有哪些
现如今正常使用的是第五套人民币。
第五套人民币共有1元、5元、10元、20元、50元、100元6种面额,其中1元有纸币、硬币2种。
第五套人民币取消第四套人民币里的1角、2角、5角和2元纸币,新增了20元纸币。
第五套人民币做工细致,图案精美,六种币值中分别择中国一种传统名花图案置于纸币中央,使此版人民币外观典雅,古朴而不失时代感。另外还具有防伪效果。
扩展资料:
第五套人民币的花卉图案
1元纸币:兰花。风姿绰约,幽香远溢,为花中四君子之一,四季名花之司春使者,在中国有着悠久的栽培史。孔子赞美此花为“兰当为王者香”。兰花因其有“高洁、典雅和坚贞不渝”的品格与伟大的爱国主义诗人屈原英雄相惜。
5元纸币:水仙。叶姿秀美,亭亭玉立,雅号“凌波仙子”,深受国人喜爱。每到农历春节,家家户户的厅堂中都要摆上一盆水仙花,黄蕊白被如金银的水仙总是会捎给人们新一年的喜气与财运。
10元纸币:月季。姿态婀娜,瑰丽多彩,被誉为“花中皇后”。中国是月季的原产地,后月季传入欧洲,赢得了西方世界的青睐,后披着“玫瑰”的华丽外衣荣归故里,已经是蜚声四海。作为“世界四大切花”之一,月季为世界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实乃花卉中的“外交官”。
20元纸币:荷花。“出淤泥而不染”,品性高洁,号称“花中君子”,四季名花之司夏使者,早在周朝时期就有栽培的记载。欧洲人误认为荷花起源于印度,而实际上荷花(莲花)由中国传至印度,莲在印度佛教中的应用使其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后“莲花佛国”又深深地影响了中国的历史,荷(莲)正是开在中印两国之间的友好之花。
50元纸币:菊花。迎风斗霜,从容狂放,为花中四君子之一,四季名花之司秋使者,此花有王者之风,电影《满城尽带黄金甲》便是把菊花的豪气抒放得酣畅淋漓。菊花在中国一直被看作是长寿之花,只是由于西方人的影响,菊花倒成了清明节的主角。不过,菊花还有另一面:是采菊东篱式的恬淡和重阳登高式的相思。
100元纸币:梅花。傲立风雪,凌寒独放,清香正气,溢满乾坤。第五套人民币:十元纸币号称花魁的梅花,民国时期就被推选为国花,她是花中四君子之一,“岁寒三友”之一,四季名花之司冬使者。梅花有准国花之风:一树浩然正气,其色、香、韵、姿俱佳,集众芳之优点于一身,代表了中国人的品格
四、人民币是什么币?
目前其它国家或地区现在流通的法定货币。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经2002年12月3日第4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拓展资料
一、假币的鉴定
第十条 持有人对被收缴货币的真伪有异议,可以自收缴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无偿提供鉴定货币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货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在营业场所公示授权证书。
第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收到鉴定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通知收缴单位报送需要鉴定的货币。
收缴单位应当自收到鉴定单位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需要鉴定的货币送达鉴定单位。
第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因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的,可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说明原因。
第十三条 对盖有“假币”字样戳记的人民币纸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按照面额兑换完整券退还持有人,收回持有人的《假币收缴凭证》,盖有“假币”戳记的人民币按损伤人民币处理;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予以没收,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开具《货币真伪鉴定书》和《假币没收收据》。
对收缴的外币纸币和各种硬币,经鉴定为真币的,由鉴定单位交收缴单位退还持有人,并收回《假币收缴凭证》;经鉴定为假币的,由鉴定单位将假币退回收缴单位依法收缴,并向收缴单位和持有人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第十四条 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鉴定货币真伪时,应当至少有两名鉴定人员同时参与,并做出鉴定结论。
第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在复点清分金融机构解缴的回笼款时发现假人民币,应经鉴定后予以没收,向解缴单位开具《假币没收收据》,并要求其补足等额人民币回笼款。
第十六条 持有人对金融机构作出的有关收缴或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假币收缴凭证》或《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直接监管该金融机构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持有人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作出的有关鉴定假币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可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其上一级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