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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钱币演变的意义(中国古代钱币演变的意义是什么)

一、李的演变意义?

李,汉语常用字 ,读作lǐ。最早见于《说文》——李,李果也。基本含义为落叶小乔木,果实称“李子”,熟时呈黄色或紫红色,可食;引申含义为用“桃”“李”共患难来喻兄弟相爱相助,后喻互相顶替或代他人受过)、姓、古同“理”,古代法官的代称。

李的常用词组为李八百、李白、李夫人、李公佐等。包含李的常用成语为李代桃僵、瓜田李下、投桃报李、李白桃红等。

二、小篆的演变意义?

小篆虽只是汉字形体演变中的一种字形,却具有重要的历史与现实意义,因而特别需要予以重视。

小篆对汉字发展的历史进程,乃至对中华传统文化的传播,都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秦始皇以小篆统一文字,对社会发展产生深刻影响。东汉许慎以小篆为体系撰著《说文解字》,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有系统的文字学著作,也是第一部字典,使小篆成为中国古代研究、理解、传播文化的重要中介工具。小篆对中国文化的普及和发展具有不可估量的功绩。

小篆对于今人全面深刻地认识汉字也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小篆虽属于古代文字,却有着古今文字的综合特征,它既有古文字的特点,又初露今文字的端倪;它上承甲骨文、金文,下启隶书、楷书和现代汉字,是汉字发展进程中一个关键性的阶段。有文字学家指出:小篆体现了汉字发展的全部趋向、全部规律,也体现了汉字构形的全部精神。

三、钱币的币字演变过程?

中国古代货币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五次极为重大的演变:

1、自然货币向人工货币的演变。

贝是中国最早的货币,商朝以贝作为货币。在中国的汉字中,凡与价值有关的字,大都都与“贝”有关。

2、由杂乱形状向统一形状的演变。

从商朝铜币出现后到战国时期,中国的货币形状很多。战国时期不仅各国自铸货币,而且在一个诸侯国内的各个地区也都自铸货币。

四、古钱币是怎样演变的?

包括原始实物货币、金属称量货币、年号宝文钱币、纸币、机制币,以方孔圆钱为主要的货币形态。 1、"钱币"的由来与趣谈: (贝币,"孔方兄""阿堵物""邓通半两")

2、战国时期四大货币体系: 中原韩赵魏燕国的布币;东北燕赵齐国的刀币;西北秦国采用环钱;南方楚国的铸文铜贝"蚁鼻钱"和"爰金"等。

3、秦始皇废除六国币制统一货币: ("半两"与方孔圆钱形制的确定)

4、汉武帝时期始行"五铢"钱: (沿用至唐初,是中国最长寿的货币)。

5、唐初改铸"开元通宝"钱: (实现由铢两体系向十进位制年号宝文体系钱币的转变)。

6、两宋铜铁钱并行与纸币出现: (中国钱币艺术最鼎盛时期,纸币的诞生和流通)

7、明清以银为主,钱钞为辅的货币制度。

8、清朝后期开始使用银元铜元机制币: (取代银两为单位的银锭与方孔圆钱)。

五、明的意义演变?

明,汉语一级字,读作mèng或míng,最早见于甲骨文,其本义是日月交辉而大放光明,即《说文解字》所谓的“照也”,后延伸出照亮、点燃、公开的、天亮等含义。

明,会意字。在字形上,早期甲骨文中的“明”字由“日”“夕(月)”组成,表示日月交辉而大放光明之意。后期甲骨文中的“明”字将“日”改写为类似“囧”的窗格子形状,在“明”字的演变到隶书过程中,这个形状始终保持着,因而自此至楷书以前“明”字都表示月亮照窗。

金文中的“明”字在此基础上将“夕”改写为“月”,由此发展为秦代小篆中的“明”字。隶书中的“明”字则分为两类:第一类承续小篆字形,在楷书中写作“朙”,简化后作为“明”的繁体字;第二类则先将左边的字形改写为“目”,然后再改写为“日”而恢复了早期甲骨文中“明”字的字形和字义。在字义上,“明”字的本义是日月交辉而大放光明,由此引申指照亮、点燃、公开的、天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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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元的字形演变意义?

“元”是指事字。甲骨文从兀(削去人的头发),又用短横指明头的部位,以表示人头。金文大致相同,小篆的形体整齐化。隶变后楷书写作“元”。

《说文·一部》:“元,始也。从一,从兀。”(元,开始。由一、由兀会意。)

“元”的本义就是头。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狄人归其元。”意思是狄人送还了他的头。

引申指人们的首领。如“元首”。又引申为开头、开始或第一。如《公羊传·隐公元年》:“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

七、中国古代官制演变?

先秦是中央官制的产生和初步发展阶段

2.秦汉史中央官制的变革阶段——三公九卿

3.东汉即魏晋南北朝,三公失权,尚书台、中书、门下省相继登台掌权.

4.隋唐至明清是中央官制的成熟阶段. 官制-奴隶社会官制 1.商王朝设“多尹”,泛指百官.

2.西周设六官制.据《周礼》记载,有“三公”——太师、太傅、太保,“三孤”——少师、少傅、少保,“六卿”是政务官,亦称“六官”.

3.春秋时,各国官制不尽相同,大致可分为世官制和军功爵制.

封建社会官制 秦汉官制——三公九卿

三公,分别为太尉,管理军事;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御史大夫执掌群臣奏章,下达皇帝诏令,并理国家监察事务.

秦时九卿:奉常,掌管宗庙祭祀,和国家之礼;郎中令,负责皇帝禁卫;卫尉,负责皇宫守卫;太仆,负责皇帝车马;少府,负责皇帝财政;廷尉,负责司法;典客,负责外交和内部少数民族事物;治粟内史,负责粮食和财政;宗正,负责皇室事务.

汉景帝改了大量官名.把“奉常”改为“太常”;“卫尉”改为“中大夫令”;“廷尉”为“大理”;“典客”为“大行令”;“治粟内史”为“太农令”,武帝时改为大司农.武帝时改“大行令”为“大鸿胪”,“郎中令”改为“光禄勋”.

魏晋南北朝官制——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

隋唐官制——三省六部制

三省:

隋朝三省: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

唐朝三省: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

六部:

吏部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勋封等事;

户部掌管全国户口、土地、赋税、钱粮、财政收支等事;

礼部掌管礼仪、祭祀、科举、学校等事;

兵部掌管武官选用及军事行政;

刑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

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

宋、辽、金、元官制

宋——官职分离

辽——南北两面官

金——勃极烈,系女真语,意为“治理众人”

元——废门下、尚书省,置中书省掌行政,枢密院掌军事,御史台掌监察大权.

明清官制——设六部和内阁官制-地方官制演变 西周时期——分土封侯

春秋战国——郡县制

汉——郡国并行

唐——唐道

宋——宋路

元——设行省

明清——置督抚

八、汉代三雄钱币的意义?

西汉三雄包括了西汉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五铢、半两和货泉三种钱币。是秦汉货币史上的一大转折,实现了中央对货币铸造权的集中统一,解决了币制混乱和铸币失控的问题,使得货币形制规整,重量标准,铸造精良。

九、雕刻古钱币的意义?

老刻就是古人为了祈福,对钱币进行的刻花。

新刻一般都是为了遮掩这枚钱币的瑕疵进行的补救。

十、中国古代纳谏制度的演变?

纳谏是中国古代规劝君主并促使其改正过失的一种制度,萌发于原始社会末期氏族成员对氏族首领民主监督的习俗。在氏族公社里,“众人不与政,闻君过则诽谤。”尧有欲谏之鼓,舜有诽谤之木。”(《吕氏春秋·自知篇》)古之“诽谤”的本意是议论过失,所谓“诽谤之木”即后来的华表,是“书其过失的表木也。”可见,当时的氏族首领还没有独尊意识和特权观念,能够通过各种方式虚心听取批评和建议。

夏商时期,出现了一些兼管言谏的官吏:一是王的重要辅政大臣,如夏的天官,商的三公,屡行补察王的过失之责;二是各类史官,负责记录王的言行,对王有一定的规劝制约作用;三是每年正月派“宣令之官”遒人到各地采集歌谣谏言以献于王,这是原始氏族公社民众舆论监督习俗的延续。

据载,西周已有专职谏官,即司徒之下的“保氏”,专“掌谏王恶。”(《周礼·地官》)同时,西周还设置了采集诗歌的“行人”和询问民意的“小司寇”,诗歌也成为舆论谏王的媒介。当然这些形式要为巩固王权服务,并因君主的重视程度而异。

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思想家明确提出,国之兴衰关键在于能否任用谏臣,对君主进行有效的监督,达到明君与忠臣的互补。在谏议理论推动下,各国先后设置了专职谏官,如齐国的大谏,楚国的谏臣,赵国的左、右司过,并采取了鼓励谤议朝政的措施。如齐桓公接受管仲的意见,建立了“啧室之议”。齐威王下令悬赏求谏,使齐国大治。郑国执政子产反对拆毁议论时政的乡校,还把广开言路作为他施政改革的重要内容,舆论监督重新受到重视。

秦代谏官有谏议大夫和给事中,属兼职,归九卿之一郎中令统辖。言谏形式有议事和上书言事等制度。由于秦代皇权高度膨胀,言谏的作用十分有限。曾经帮助新兴地主阶级争雄称霸的舆论监督,在反掌之间被视为“妖言”加以扼杀,秦代开了禁锢舆论监督的恶劣先例。

汉代言谏规模较秦有所扩大,政策也较宽松,这与开国皇帝刘邦的“豁达大度,从谏如流”是分不开的。汉代谏官有太中大夫、中大夫、谏大夫和给事中等,虽属兼职加官,“皆名儒宿德为之”。议事制度有廷议、朝议和中朝议,三种形式所议均为军国大事,皇帝可以在兼听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最后作出决策。

魏晋南北朝时期建立了专司谏议封驳的门下省,谏官统归门下省。隋代门下省作为国家三大中枢机构之一,编制有所扩大,封驳权进一步确立。“驳”就是驳回尚书省报送皇帝的请示章奏,“封”即封还中书省所下皇帝的诏敕。隋代规定凡是皇帝所下的诏敕,都得经门下省审核、副署,方能生效,门下省认为不妥的,有权退还中书省复议。这表明皇权政治与言谏制度相配合发展到相当完备的阶段。

唐承隋制,言谏封驳制度在武德和贞官年间得到较充分的发展。“谏有五: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规谏,四曰致谏,五曰直谏”(《旧唐书·职官志》)。终唐一代,谏官一般可以就军国大政的得失以及皇帝的个人生活,提出意见或建议。

宋代的言谏制度主要发生了两点变化。一是门下省之外专门设立了谏院;二是谏官可以上谏君主、下谏三省六部及百司长官的违失。这样谏官脱离了宰相而由皇帝直接控制,宰相便成了言谏的主要对象。这种转换使言谏失去了本来的意义,也是皇帝集权专制的必然结果。

元代罢去门下省和谏院,不设谏官,谏职便转到御史身上。监察御史李元礼曾在上疏中称:“今朝延不设谏官,御史职当言路,即谏官也。”(《元史·李元礼传》)御史兼管监察和言谏,一身二任,一方面使监察权高度集中统一,另一方面也削弱了对皇帝的谏议监督。

明清时期承担言责的除都察院的御史外,还设了六科给事中,即分为吏、户、礼、兵、刑、工六科,作为直属皇帝的又一独立监察机构,其职责是:“掌侍从、规谏、补阙、拾遗、稽察六部百司之事。”(《明史·职官志三》)可见,六科给事中具有封驳、言谏、弹劾等权责。至雍正元年(1723年),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最终实现了台谏完全合一,但仍保留了一些封驳谏诤的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