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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与道家的文化意义?

以老庄思想为核心的道家哲学,在中国文化史和哲学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崇尚自然是道家思想的精髓。道家自然观浸润到美学和文学、艺术领域,“自然”便成为中国传统美学中的核心范畴,其丰富的美学内涵对中国传统的文学和艺术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书法,作为中华民族特有的艺术形式,不论是书学理论还是书法实践,也都深受“自然”影响,都以“自然”为尚,艺术贵于自然,自然即真。因此“自然”,成了中国书法的传统审美理想。

  以老庄思想为核心的道家哲学,是中国哲学文化之魂。人们常说,儒家重礼乐,道家贵自然。可见,“自然”是道家思想的核心内容。老子云“道法自然”,“道”“自然”是同一的。“自然”具有“道”本体的品格,“道”的本性是“自然”,“自然”就是天然、自成、自然而然。道家在哲学上以“自然”为理法,表现在审美观上,便是对自然美的崇慕和追求,以及对浮华矫饰的反对。

  崇尚“自然”、顺应“自然”是老子美学意蕴的主要源泉。在“自然”的基础上,老子又生发出"素"、“朴”、“淡”、“拙”等几个重要的美学范畴,并把它们归结为“道”的品格。这些美学范畴反映到书法审美上,便形成了后世追求真朴自然和反对雕饰、姿媚书风的精神依据。宋代以“平淡”为美的审美观、黄庭坚“伟要拙多于巧”的创作观以及傅山“丑”、“拙”、“直率”的书学观,于此都不无关系。此处所谓的拙,就是要排斥人为的机巧,一任其性情的自然流露,即主张归真返朴,摈除机心,以求自然。

  庄子在继承了老子美学观的基础上,对道家的美学理论作出了重要的发展。从道家崇尚自然真美的思想出发,他提出了“大美”和“贵真”等重要的审美范畴。“大美”虽是“不言”的,但它却表现出“白”、“无为”、“天成”的特点。因而,在庄子看来,自然、天真就是美的最高标准和尺度,这也是历代书论在进行书法品评时,为何把“自然”作为最高艺术品位的依据。而要实现“大美”、“至美”,“贵真”是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只有真实的才是自然的,书法贵天成自然,贵在写出真情性。否则,就难免流于做作和安排。受庄子“贵真”论的影响,历代书家都以真性情的抒发为尚,盛唐的颠张醉素,宋代苏、黄、米、蔡,晚明的徐渭、八大山人等,无不在其作品中一任真情性的抒发。而真情性的抒发,则需要书者不受外物的干扰,实现对主体的超越,以虚静空明的心怀去观照艺术形象之本源,使其与“道”融合为一。

  道家崇尚“静”、“慈”、“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