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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羲之魏晋时期的主要思想?

王羲之的书法艺术观,集中表现了魏晋风度的审美风尚,从其仅有的几篇书论和后世书家的记述中,主要表现出以下两点。

第一是王羲之书法艺术的创作心态。在东晋,尽管书法艺术的地位得到了确立,大量的书论,众多的书法家和欣赏者,无不显示着书法艺术的自觉。但王羲之指出他于书法不像临池学书“池水尽墨”的张芝那样“耽之若是”,否则“未必谢之”(王羲之《自

论书》),并说“飞白不能佳,意乃笃好”,“致此飞白数纸,以为何似,能学不?”(《全晋文》卷二十六,转引自

《汉魏六朝书画论》),这些都表明王羲之受到当时“养生”、“延寿”思想的影响,不主张特别为书法而苦心劳力,只是把书法当作一种陶冶性情的活动来看待,正是居于这种书法创作“无意于佳”的心态,使得王羲之书法“乃佳”。这也正是道家“无为而无所不为”和玄学“有”与“无”思想指导下的书法创作心态。这种心态与此前的汉代和之后的唐代书法有很大的不同,此前的汉代(不含东汉末年),书法并未独立成一门艺术,汉碑的书写者并不题款留名,说明书家并

无地位,仅为书匠而已,创作者主要是居于一种实用的心态。而之后的唐代把书法列为科举考试科目,设立了专门的书法机构“弘文馆”,书法不仅是文人陶冶性情的审美创造活动,还是文人致仕必不可少

的素养。

第二是王羲之尚“意”的审美情趣。王羲之以“意”论书,他的书论总的精神是追求“意”的表现。其《自论书》云:

吾尽心精作亦久,寻诸旧书,惟张故为绝伦,其余是小佳,不足在意。去此二贤,仆书次之。顷得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

《自论书》一般均认为是出自右军之手,从此文

中可看出王羲之论书强调意,钟繇(三国时期书家)、张艺(东汉末年书家)之所以“绝伦”,因其书有“意”,其余的书家不足道者,是因“不足在意”。在评论别人书法时,强调指出,意趣转深了,点画之间都有意趣,自有语言表达不出的妙处,这明显是从魏晋玄学、美学中“言不尽意”的思想演化而来的。王羲之把玄学及美学中的观念运用到书法艺术中,是书法理论的一个重要发展。

王羲之的表现主义与个性主义,创作心态“无意”与审美情趣崇尚“意”的书法观,终于在永和九年(公元353年)三月三日这一天的书法创作中表现成了“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