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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师范学院书法学招生简章?

楚雄师范学院2021年书法学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书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基本知识,能在书法创作、书法理论研究和书法教学领域从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书法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接受书法创作和理论研究的基本训练,具备从事书法创作、书法研究和书法教学工作的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具有较扎实的书法理论基础和深厚的书法艺术修养;

掌握书法的基本技法和创作技巧,具备较高的书法实际应用能力;

掌握书法理论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技巧,具备一定的书法理论研究成果;

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具备跨学科的综合能力;

具备一定的传统文化素养和良好的审美情趣;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三、学制与学位

学制:基本学制4年,允许修业年限为3-6年。

学位: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四、主要课程

中国书法史、外国书法史、古代汉语、现代汉语、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书法美学、书法理论、书法批评、书法鉴赏、篆刻技法、创作实践等。

五、就业方向

毕业生可在文化机构、新闻媒体、中外学校、科研院所、文博机构、出版机构、社团协会等单位从事书法教育、书法创作、书法研究、文化交流、新闻出版等方面的工作。

六、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以省教育厅和学校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如有变化,按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批准的标准执行)。

七、招生办法及录取规则

招生办法:实行考生自愿填报志愿,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录取。

录取规则: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如原始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顺序择优录取。如果3门科目原始分相同,则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批次的控制分数线按相应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特殊类型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和专业安排。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经学校医院或指定的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经学校领导批准可适当调整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