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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书法协会入会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基本条件包括:拥护《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章程》;在书法创作上有较高水平;在书法理论研究上有一定成就;从事组织服务、书法创作、教育培训、展览交流等工作,对甘肃省书法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在书法创作或理论研究上具备入会条件的拟入会人员名单和推荐的拟入会人员名单,需经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报甘肃省文联党组备案,办理正式入会手续。

二、在书法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品入展“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的展览1次者。

2.作品在“甘肃省张芝奖书法大展”中获奖、入展1次者。

3.作品入展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具备入会资格的展览2次者,入会资格的展览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征稿启事中作者入展待遇条款的规定为准。

4.由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举办或联办的书法培训班,学员在教学成果展中被评为优秀学员者,可作为1次入会条件。同时,作品须另在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具备入会资格的展览中入展1次者。

5.年龄在60岁以上(含60周岁),须在60周岁后作品入展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具备入会资格的展览中入展1次者。

6.长期在甘肃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工作生活的少数民族书法爱好者,作品入展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具备入会资格的展览1次者。

三、在书法理论研究上有一定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书法学术文章“具备加入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条件之一”的全国书学讨论会或专题书学研讨会论文入选1次者。

2.书法学术文章在“敦煌文艺奖”“甘肃省张芝奖书法大展”“甘肃文艺评论奖”中获奖、入选1次者。

3.书法学术文章在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理论研讨会入选2次者。

4.在《中国书法》杂志发表3000字以上书法学术文章1篇者;在《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中国书法报》发表3000字以上书法学术文章2篇者。

5.出版1本书法理论专著者。

四、从事组织服务、书法创作、教育培训、展览交流等工作,对甘肃省书法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或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满10年者,须经本人常驻所在地市州书法家协会确认、推荐。

2.市州书法家协会、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团体会员单位主席团成员主席、副主席以及秘书长、副秘书长任职5年以上者。

3.县区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主席、副主席任职5年以上,且作品入展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具备入会资格的展览1次者。

4.从事组织服务、书法创作、教育培训、展览交流等书法活动,对甘肃省书法事业发展有较大贡献者,经本人申请、省文联推荐可以加入。

五、本细则自2021年2月24日起执行。根据工作需要,经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主席团会议进行修改。

六、本细则解释权属甘肃省书法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