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江绍珍介绍?
1941年出生的江绍珍出身于一个贫苦之家,16岁参加工作。1974年4月,她从霍山县调入肥东县法院工作,这一干就是20多年。其间,经她办理的民事案件超过千件,件件无差错。尤其是在一些婚姻纠纷案件中,她数次让一些冲动提出离婚的小两口重归于好。
工作上的认真忘我,加上平时的休息不足,让江绍珍身体每况愈下。1994年7月的一天,烈日炎炎,为了办结一件经济纠纷案件,患有高血压病的她深入到肥东县白龙地区偏僻的农村。由于交通不便,江绍珍只得步行,等到一切都忙好,已经是晚上12点了。当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时,由于过度劳累,高血压病犯了,数值高达185/100。
虽然眼睛充血,视物不清,她还是边吃药,边打针吊水,仍坚持工作。院领导劝她休息,她诚恳地说:“我的案件多,休息完不成任务呀!”
从参加工作以来,江绍珍风里来雨里去,20多年如一日。凭借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和业绩,她多次受到表彰。值得一提的是,她还是肥东法院第一位女审判员、女高级法官。
义务作画传播“爱心”
工作上认真负责,闲暇的时候,江绍珍尤其喜爱剪纸绣花。退休后,她索性上了县老年大学,学习书画。不仅如此,她还购买了20多本书画课本,刻苦自学。
通过十多年的学习,江绍珍画艺大进,被吸收为中国老年书画协会会员。她画的《国色天香牡丹》,荣获网络文化协会授予她“红色丰碑——世界和平艺术家终身成就奖”美誉………
在此期间,不断有亲友或是邻居来找江绍珍索画,对此,她总是满口答应,热心为他人作画。有人提出要给一定报酬,江绍珍分文不取,有人提出要请吃饭,她也婉言拒绝。几年下来,江老先后为人义务作画近200幅。
有意思的是,每逢出门的时候,江绍珍总会在包里放几幅手绢大小的《牡丹》画。由于年事已高,江绍珍在公交车上经常会碰到有人让座,每次这个时候,江老就会从包里拿一幅《牡丹》赠与对方。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给“友善”一个回报。“我们老了,年轻人给我们让座是敬老,我们老年人也不能倚老卖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
从德向善代代相传
江绍珍在单位里是好职工,在社会上是好公民,在家里更是一个贤妻良母。用老伴童宗海的话来说,“老伴是我的贤内助,我的‘军功章’里有她的一大半啊。”
童老自从退休以后,还继续发挥余热,参与肥东文史书籍方面的撰写编辑工作,每天上下班甚至比年轻的时候还忙。对此,江绍珍给予老伴足够的支持,“她就是我的‘三大员’:卫生员、炊事员、保健员。对我的照顾真是无微不至。”童宗海说。
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江绍珍都是以身作则,几十年来,她经常与子女、孙子孙女们一起买书,读书,教育他们认真读书、从德向善、低调处人。在她的教育下,孩子们一个个出人头地,尤其是几个孙子,一个个都考取了名牌大学。
每年的假期,江绍珍都会把几个孙子叫到一起,教孩子们书法写字。“现在每年春节家里的对联都是我女儿写的,这都是她外婆教的啊。”江绍珍的二女儿童女士这样说。
临终前依然支持老伴工作
从年轻时一直到退休,几十年来,江绍珍与老伴两人一直洁身自律。每次出去讲课作报告,她都坚持“三不”:不收分文、不吃饭、不用车接送。“我每次到学校给师生作报告,老伴都叮嘱我千万不能收学校钱,也不要在学校吃饭,让我报告完就回家,她把饭菜烧好,等着我一起吃。”童宗海这样说。
2015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江绍珍与老伴在家中聊天,听到居住地的附近因有人病逝而放了许多爆竹,就把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话向老伴诚恳地说出来:“我考虑了很久,我死了之后,坚持‘五不’:不设灵堂、不收礼、不放爆竹、不出讣告、不保留骨灰。”并一一解释说:“‘不设灵堂’是不让子女们悲伤,生老病死乃人生四大规律,世上没有不死之人;‘不收礼’是与中纪委保持一致性;‘不放爆竹’是不扰民,不产生雾霾,不给清洁工带来麻烦;‘不出讣告’是不制造牛皮癣;‘不保留骨灰’是学周恩来总理。”
2015年12月3日,天气寒冷。当天下午,童宗海像以往一样,出门给一个学校作法制报告。临出门前江绍珍说“头有点昏”,不过她马上又说:“我没事,学生等你作报告,你抓紧去吧。”本是一句简单的话,没想到竟成了最后的诀别——当天下午,江绍珍心脏病突发,等到童宗海回家发现并将老伴送到医院后,最终没能留住老伴。医生的一句“你送迟了”也成了童老心中永远的痛。
“老伴就是这样,哪怕在生命的最后关头,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的工作。她永远活在我和孩子们的心坎上。”童宗海感慨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