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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法形式有哪些?

中国书法分为5种:篆书、隶书、楷书、行书、草书。

1、篆书

篆书是大篆、小篆的统称。甲骨文,距今已有三千年历史,是传世最早的可识文字,主要用于占卜。笔法瘦劲挺拔,直线较多。起笔有方笔、圆笔,也有尖笔,手笔“悬针”较多。

大篆指金文、籀文、六国文字,它们保存着古代象形文字的明显特点。小篆也称“秦篆”,是秦国的通用文字,大篆的简化字体,其特点是形体均匀齐整、字体较籀文容易书写。

2、隶书

隶书,亦称汉隶,是汉字中常见的一种庄重的字体,书写效果略微宽扁,横画长而直画短,呈长方形状,讲究“蚕头雁尾”、“一波三折”。隶书起源于秦朝,由程邈整理而成,在东汉时期达到顶峰,对后世书法有不可小觑的影响,书法界有“汉隶唐楷”之称。

如《汉鲁相韩勑造孔庙礼器碑》、又称《韩明府孔子庙碑入《鲁相韩勑复颜氏繇发碑》、《韩勑碑》等。汉永寿二年(156年)刻,隶书。纵227.2厘米,横102.4厘米。藏山东曲阜孔庙。 无额。四面刻,均为隶书。碑阳十六行,行三十六字,文后有韩勑等九人题名。碑阴及两侧皆题名。

3、楷书

楷书也叫正楷、真书、正书。从程邈创立的隶书逐渐演变而来,更趋简化,横平竖直。楷书有楷模的意思,张怀瓘《书断》中已先谈到过。六朝人仍习惯地用着它,例如羊欣《采》文,王僧虔《论书·韦诞传》中云:“诞字仲将,京兆人,善楷书。”那是“八分楷法”的简称。

到北宋才以之代替了正书之名,其内容显然和古称是不一样的,名异实同和名同实异之例,大概有以上这些。

4、行书

行书是在隶书的基础上发展起源的,介于楷书、草书之间的一种字体,是为了弥补楷书的书写速度太慢和草书的难于辨认而产生的。“行”是“行走”的意思,因此它不像草书那样潦草,也不像楷书那样端正。

实质上它是楷书的草化或草书的楷化。楷法多于草法的叫“行楷”,草法多于楷法的叫“行草”。

5、草书

草书是汉字的一种字体,特点是结构简省、笔画连绵。形成于汉代,是为了书写简便在隶书基础上演变出来的。有章草、今草、狂草之分,在狂乱中觉得优美。《说文解字》中说:“汉兴有草书”。

草书始于汉初,其特点是:存字之梗概,损隶之规矩,纵任奔逸,赴速急就,因草创之意,谓之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