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的资料
马,草食性家畜。在4000年前被人类驯服。普氏野马(Przewalski's horse) 66个染色体,家马(64个染色体)可以杂交有可育的后代,马在古代曾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等活动的主要动力。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动力机械的发明和广泛应用,马在现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少,马匹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饲养量大为减少。但在有些发展中国家和地区,马仍以役用为主,并是役力的重要来源。它的主食是草。
中文学名
马
别 称
白驹 、飞黄.骥
二名法
Equus caballus
界
动物界
门
脊索动物门
亚 门
脊椎动物亚门
纲
哺乳纲
亚 纲
兽亚纲
目
奇蹄目
科
马科
属
马属
英文名
horse/horses
骏马
不同品种的马体格大小相差悬殊。重型品种体重达1200千克,体高200厘米;小型品种体重不到200千克,体高仅95厘米,所谓袖珍矮马仅高60厘米。头面平直而偏长,耳短。四肢长,骨骼坚实,肌腱和韧带发育良好,附有掌枕遗迹的附蝉(俗称夜眼),蹄质坚硬,能在坚硬地面上迅速奔驰。毛色复杂,以骝、栗、青和黑色居多;皮毛春、秋季各脱换一次。汗腺发达,有利于调节体温,不畏严寒酷暑,容易适应新环境。胸廓深广,心肺发达,适于奔跑和强烈劳动。食道狭窄,单胃,大肠特别是盲肠异常发达,有助于消化吸收粗饲料。无胆囊,胆管发达。牙齿咀嚼力强,门齿与臼齿之间的空隙称为受衔部,装鞍时放衔体,以便驾御。根据牙齿的数量、形状及其磨损程度可判定年龄,听觉和嗅觉敏锐。两眼距离大,视野重叠部分仅有30%,因而对距离判断力差;同时眼的焦距调节力弱,对500米以外的物体只能形成模糊图像,而对近距离物体则能很好地辨别其形状。头颈灵活,两眼可视面达330°~360°。眼底视网膜外层有一层照膜,感光力强,在夜间也能看到周围的物体,马是站着睡觉的。
2分布范围编辑
中国一级书画家王靖作品《马》
分布于欧亚大陆、非洲和南北美洲。
生活环境:马的祖先始祖马最早生活在北美的森林里,以嫩叶为食。进化到中新世时出现草原古马,转为草原生活,从此马便开始以干草为食,生活于草原之上。
始祖马,欧洲野马等种类的马由于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大、环境改变等原因已经灭绝,不少种类的马濒临灭绝。
3发音编辑
马 mǎ [普通话三声]
4药用价值编辑
马(4张)
白马肉
【性味】味辛、苦,有毒。
【功效主治】主治伤中,除热下气,长筋骨,强腰脊,壮健强志,轻身不饥。作肉干,可治寒热瘘痹,煮汤,洗头疮引起的白秃有效。只堪煮,余食无法消化。浸以清水,捏出的水没有血后才可以煮食。不然则毒不能出,会使人患疔肿。或者用冷水煮,不可盖上锅盖。马生角,马没有夜眼,白马青蹄,否则,会使人发癫疾。马鞍下的肉呈黑色的和马自死的,都不能吃,否则害人。马脊背黑而马臀色斑驳的,也不能吃。
李时珍说:食马肉中毒后,饮芦菔汤、吃杏仁可解毒。
马颈上的膏脂
【性味】味甘,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可生人发。治面黑斑手足皴裂粗燥。加入脂泽,可以用治疗偏风所致的口歪。
心
【功效主治】主治善忘;患痢的人吃马心则会使胸腹的痞闷加重。《肘后方》:治心昏健忘,则取牛、马、猪、鸡的;晒干后捣成末,用酒冲服,每次方寸匕,每日三次。
肺
【功效主治】主治寒热,小儿**萎缩。
肝
【功效主治】有大毒。李时珍说:按汉武帝讲:食肉不要食马肝。又说:文成王食马肝而死。韦庄说:食马应留肝,由此可知肝的毒是很大的。方家对马肝中毒,都用豆豉汤和鼠屎解。
肾
李时珍说:按熊太古《冀越集》讲:马有墨在肾,牛有黄在胆,此是造物特别钟爱的原因。与牛黄、狗宝等类一样有功用。可惜前人不知道,所以漫记于此。
白马**
【性味】味甘、成,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伤中绝脉,**不举。可强志益气,使肌肉肥健,生子。治小儿惊痫。益养男子阴气。
驹胞衣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不通经。煅存性后,再捣为细末,每次服三钱,同时加入少许麝香,用新汲的井水空腹服下,不超过三服。
眼
【性味】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惊痫、腹满、疟疾。
牙齿
【性味】味甘,性平,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小儿马痫,则用水磨服。烧成灰后用唾液调和,涂痈疽疔肿,有效。
骨
【功效主治】有毒,食用害人。烧灰后和醋,敷小儿头疮和身上的疮。止邪疟。烧灰后和油,敷小儿耳疮、头疮、阴疮体表感染化脓灼痛。敷涂在服头上让小儿饮吞,可以治愈夜啼。
头骨
【性味】味甘,性寒,有小毒。
【功效主治】主治喜眠,使人不睡,方法是烧成灰后,用水冲服,每次一方寸匕,每日白天三次,晚上一次,作枕头效果也好。治牙痛。另可烧灰敷头疮、耳疮。治疗马汗气入疮后痛肿,可烧灰敷涂,则白汗出而愈。
胫骨
【性味】味甘,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煅存性,降阴火,中气不足的人可用来代替黄芩、黄连。
悬蹄
【性味】味甘,性平,无毒。
【功效主治】主治小儿不吃乳,辟恶气蛊毒,蛊疰不详。止鼻出血,龋齿。赤马的悬蹄可治赤崩,白马的悬蹄可治白崩。主癫痫,齿痛。疗肠痈,散淤血,白带过多,杀虫。另外,烧成灰后加入少许盐,掺走马疳蚀,治疗效果极为好。赤马的悬蹄可辟瘟疟。
皮
【功效主治】主治妇女临产,赤马皮可催生。治小儿白秃,可用赤马皮、白马蹄烧成灰,和腊猪的脂调膏后敷搽,良。
鬃毛
【功效主治】有毒。治小儿掠痫,女子崩中赤白。烧灰服用,可以治愈血,可用于涂搽恶疮。
尾
【功效主治】主治女人白带过多,小儿受外界惊吓引起的惊痫。
脑
【功效主治】有毒。可助人戒酒,将腊月的脑用温酒中服。
血
【性味】有大毒。
【发明与传说】盂诜说:只要是生马的血进入人体中,一二日便会仲肿起,伤及心后即死。曾有人剿马时伤了手,马血进入肉中,一夜就死了。
乳
【性味】味甘,性冷,
【功效主治】可治渴甚,治热。作成酪后则性温,饮食后会消肉,减肥。
汗
【性味】有大毒。
【发明与传说】陶弘景说:长疮的人接触了马气、马毛、马尿、马屎都会使疮痛加剧。孟诜说:马汗接触到人疮后,它的毒攻心有死之危险的,烧粟秆灰淋汁来浸洗,会出白沫,这就是毒气。
白马尿
【性味】味辛,性寒,有毒。
【功效主治】主治消渴,可破腹内积块,男子疝气,妇女腹内积块,则取铜器龋装饮服。洗头疮白秃,渍恶刺疮,每日十次,愈后即停止。热饮马尿,可治反胃,且能杀虫。李时珍说:马尿治妇女中腹结块有效。
白马屎
【性味】性温,无毒。
【功效主治】可以止渴,出吐血、下血、鼻出血、金疮出血,妇女经血过多。敷头顶,止鼻出血。绞汁后服用,可治产后各种血气、伤寒时疾当吐下的。治时行病起合阴阳垂死的,绞汁三合,日夜各服一次。另外,治杖打疮。及杖打损伤疮伤风而作痛的,则炒热,用布包裹后在伤疮处熨五十遍,极有效。绞汁灌服,可治突然卒中恶死。用洒冲服,呵治产后下腹**寒热闷服。烧灰后用水冲服,可治久痢赤白。与猪脂调和后,可涂治马咬人疮,白马汗浸入疮口,剥死吗时骨刺伤人等毒攻揿死者。
屎中粟
【功效主治】可治金疮,即金属器具创伤感染
马的视觉是信息感知能力很差的器官,因此,在接近和运用马匹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6毛色识别编辑
马的毛色是识别马匹的重要标志,也是外貌鉴定的重要内容。马体毛分为被毛、保护毛(即鬃、鬣、尾毛、陀毛)和触毛,颜色众多,主要的有以下十多种颜色。
黑色:马的全身被毛及长毛(鬃、鬣、尾毛)均为黑色。在这些黑色毛中又有纯黑毛、淡黑毛和锈黑毛等三种。
栗毛:马的全身被毛为栗壳色,这些栗毛中又可分红栗毛、黄栗毛、全栗毛和奶栗毛等四种。
骝毛:马的全身被毛为红色、黄色、褐色,长毛及四肢下端为黑色,根据不同色泽又可分为红骝毛、黄骝毛、黑骝毛和褐骝毛等四种。
青毛:马的全身被毛为黑白混生,根据白与黑毛比[2]例的不同又可分为铁青、红青、菊花青、白青(即全身被毛为白色的白马)和蝇点青等五种。
兔褐毛:马的全身被毛为红色、黄色,青白色,长毛为黑色,根据不同色泽又可分为红兔褐、黄兔褐和青兔褐等三种。
海骝毛:马的全身被毛为草黄色或深黄色。
黑克栗毛:马的全身被毛为栗色,长毛近似黑色,而口眼周围及腹下近于灰白色。
沙色:马的全身被毛在栗毛、骝毛、兔褐毛或黑色的基础上散生白色毛,所以根据不同底色可分栗沙毛、骝沙毛、兔褐沙毛和黑沙毛等四种。
银鬃:马的全身被毛为暗赤色或栗壳包,长毛为白色、灰白色或混生有黑色毛的叫银鬃或花尾栗毛。
银河与白银河:马的全身被毛及长毛为污白色或略带红色的叫银河。而皮肤呈淡红色,蹄质为黄白色的叫白银河。
花毛:在暗色毛的基础上有大小不一的白色斑块,按基础毛色的不同又可分为黑花毛、骝花毛和栗花毛等。
鼠灰毛:马的全身被毛为鼠灰色,头部为深灰色,长毛及四肢下部近似黑色,这种毛色又称作老鼠皮毛。
7进化编辑
原蹄兽
马的祖先是生活在5000万年前新生代、第三纪、始新世的始(祖)马(Hyracotherium Owen=Eohippus Marsh)。它们的身体只有狐狸那么大。头骨小,牙齿构造简单,齿冠低。前足4趾着地,后足3趾着地。背部弯曲,脊柱活动灵活。生活在北美的森林里,以嫩叶为食。大约过了1000多万年,到渐新世时才出现了渐新马(中马)(Mesohippus Marsh)。体大如羊。前后足均有3趾,中趾明显增大。颊齿仍低冠,臼齿齿尖已连成脊状。仍生活在森林里,以嫩叶为食。又过了1000多万年到中新世时出现了草原古马(Merychippus Leidy)。前后足均有3趾,但只有中趾着地行走,侧趾退化。身体已有现代的小
始祖马
马那样大。四肢更长,齿冠更高。背脊由弧形变为硬直,由善于跳跃变为善于奔跑。臼齿有复杂的连脊和白垩质填充,表明食料已从嫩叶转为干草。草原古马已从林中生活转为草原生活,高齿冠臼齿适于碾磨干草,善跑的四肢能逃避猛兽袭击。到了上新世初期又出现了上新马(Pliohippus),身体更大,齿冠更高,前、后足中趾更为发达,二、四趾完全退化。到了更新世出现了真马(Equus Linnaeus),身体达到现代马的大小,中趾充分发达,趾端成为硬蹄,牙齿除齿冠更高外,咀嚼面的褶皱更为复杂,反映出对奔驰于草原和嚼食干草的高度适应。在中新世以前,马类动物主要分布于北美森林,到中新世时才迁移到欧亚大陆。上新世和更新世时,北美的马类动物还扩展到南美,但南美的种类不久即归于绝灭。到全新世时,北美的马类动物也趋于绝灭。只有欧亚大陆的后裔得到繁荣和发展。我国北方出土的更新世的三门马(Equus samenensis)以及还残存在甘肃、新疆和蒙古等地的野马(Equus przewalskii),都是马类动物的代表。现代马则是由野马经人工驯化培育出来的。马类在中、上新世时曾分别出现过几个旁支:例如分布在中新世北美和欧亚大陆的安琪马(An-chitherium V.Meyer);分布在上新世北美和欧亚大陆的三趾马(Hipparion Christol);分布在更新世南美洲的南美马(Hippidium)等,表明马的进化不是直线发展的。
马
历史上有些古生物学家根据马的进化趋势(身体体积由小到大、趾数由多到少、齿冠由矮到高)就认为,生物总是沿着既定的方向进化的。马的年龄根据牙齿的情况加以识别。
8品种编辑
法拉贝拉
法拉贝拉[3]
法拉贝拉原产于阿根廷,在法拉贝拉牧场培养的历史超过150年。自1845年开始爱尔兰人Patrick Newtall运用优选法培育小型马,他培育的马最小达到102公分。1879年其养子Juan Falabeila继续他的事业,他选用最小的英国设得兰小马繁育后代,由于不断优选,马的高度不断降低。1927年Julio Cesar Falabella继承了牧场,他开始保存遗传档案,并少量出售法拉贝拉马给特定的客人,其中包括了美国总统约韩肯尼迪(1963年)[4]。
大宛马
源自大宛国
(大宛是古西域国名,在今中亚费尔干纳盆地)。据《史记》记载,大宛马“其先天马子也”,它在高速疾跑后,肩膀位置慢慢鼓起,并流出像鲜血一样的汗水,因此得名“汗血宝马”。
汗血宝马有雌有雄,是可以进行繁殖的。但由于我国地方马种在数量上占绝对优势,引入马种后,都走了“引种─杂交─改良─回交─消失”的道路。同时,由于战马多被阉割,也使一些汗血宝马失去繁殖能力。种种原因使汗血宝马在国内踪迹难寻。土库曼斯坦还生存有数千匹汗血宝马。
蒙古马
杨洪武核雕《马》
蒙古马是中国乃至全世界较为古老的马种之一,主要产于内蒙古草原,是典型的草原马种。蒙古马体格不大,平均体高120~142厘米,体重267.7~372千克。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被毛浓密,毛色复杂。它耐劳,不畏寒冷,能适应极粗放的饲养管理,生命力极强,能够在艰苦恶劣的条件下生存。8小时可走60公里左右路程。经过调驯的蒙古马,在战场上不惊不诈,勇猛无比,历来是一种良好的军马。
哈萨克马
产于新疆的哈萨克马也是一种草原型马种。其形态特征是:头中等大,清秀,耳朵短。颈细长,稍扬起,耆甲高,胸销窄,后肢常呈现刀状。
现今伊犁哈萨克州一带,即是汉代西域的乌孙国。两千年前的西汉时代,汉武帝为寻找良马,曾派张骞三使西域,得到的马可能就是哈萨克马的前身。到唐代中叶,回纥向唐朝卖马,每年达十万匹之多。其中很多属于哈萨克马。因此,中国西北的一些马种大多与哈萨克马有一些血缘关系。
河曲马
河曲马也是中国一个古老而优良地方马种,历史上常用它作贡礼。原产黄河上游青、甘、川三省交界的草原上,因地处黄河盘曲,故名河曲马。它是中国地方品种中体格最大的优秀马。其平均体高132~139厘米,体重为350~450千克。河曲马头稍显长大,鼻梁隆起微呈现兔头型,颈宽厚,躯干平直,胸廓深广,体形粗壮,具有绝对的挽用马优势。驮运100~150千克,可日行50千米。河曲马性情温顺,气质稳静,持久力较强,疲劳恢复快。故多作役用,单套大车可拉500千克重物。是良好的农用挽马。
西南马
西南马分布于四川、云南、贵州及广西一带。特点是体形小,善走山路。西南马头较大,颈高昂,鬃、尾、鬣毛丰长。身体结构良好,肌腱发达,蹄质坚实。善于爬山越岭,可驮运货物100千克以上,日行30~40千米,是西南山区一支很需要运输力量。其中较著名的有四川建昌马、云南丽江马和贵州马等。
三河马
三河马是血统极为复杂的的马种。20世纪初,一些俄国贵族来到中国东北,他们带来了奥尔洛夫马、皮丘克马等良种。
三河马体格较蒙古马高大,它形态结实紧凑,外貌俊美,胸廓深长,肌肉发达,体质结实,背腰平直,四肢强健,关节明显。毛色主要为骝毛、粟毛和黑毛三种。平均体高140~147厘米,体重330~380千克。三河马气质威悍,但性情温驯,耐粗饲,适应较粗放的群牧生活。它属挽乘兼用经济类型。乘马跑1千米只需1分10秒时间。单马拉起载重五百多千克的胶轮大车,半小时可走完10千米。
伊犁马
伊利马
伊犁马是以新疆的哈萨克马为基础,与前苏联顿河马、奥尔洛夫马等杂交而成,是“天马”的后裔。当地牧民称它“二串子马”。
伊犁马平均体高144~148厘米,体重400~450千克。它体格高大,结构匀称,头部小巧而伶俐,眼大眸明,头颈高昂,四肢强健。当它颈项高举时,有悍威,加之毛色光泽漂亮,外貌更为俊美秀丽。毛色以骝毛、粟毛及黑毛为主,四肢和额部常有被称作“白章”的白色斑块。伊犁马性情温顺,禀性灵敏,擅长跳跃,宜于山路乘驮及平原役用。
山丹马
山丹马以驮载为主的兼用型马品种。产于中国甘肃山丹马场,以当地马与顿河马杂交育成,只含1/4的顿河马血液。1984年经鉴定命名。体质结实,富悍威,对高寒山地适应性强。头中等大,颈稍斜。甲较长,胸宽深,背腰平直,腰较短,尻较宽而稍斜。四肢坚固,关节强大,肌腱明显,后肢稍外向,蹄质坚实。毛色以骝为主,黑色次之。
荷兰温血马 Dutch Warmblood (KWPN)
要说有哪一个品种的马,像明星一样快速窜红,那就是荷兰温血马。这是个新的品种,荷兰在1958年才开始有血统登记簿,然而现在已成为世界上最成功、最流行、最受欢迎的马术竞赛与骑乘用马。荷兰温血马可说是二十世纪的新产品,有别于二十世纪以前就有的温血马,它是专门为了马术竞赛用而培育出来的温血马。虽然这是荷兰人所创造的品种,但其实应该算是一个欧洲品种,因为除了荷兰之外,还有英国、西班牙、法国和德国的血统。
柏布马 Barb or Berber
柏布马的家乡在古时候北非的巴巴利(Barbary)地区,也就是现在的摩洛哥、阿尔及利亚、利比亚、突尼斯。现今在阿尔吉利亚的康斯坦丁(Constantine)与摩洛哥皇室都有很大的繁殖场。当地边远山区与沙漠的游牧民族(Tuareg)也应该还有饲养许多柏布马类型的马。
柏布马是另一种古老的东方马品种,几世纪以来对各种马的品种产生巨大的影响,帮助培育出今天世界上许多成功品种。和阿拉伯马(Arab)一样,它在马的品种培育上占有不容否认的重要地位,然而他却较不为人知,不像阿拉伯马那么出名。柏布马最初被带到欧洲时,常常被欧洲人误认为是阿拉伯马,因为北非的居民也是回教徒,也说阿拉伯语。
普氏野马
普氏野马(学名:Equus przewalskii)国家一级保护动物。66个染色体。体型健硕,体长约2.8米,高1米以上,体重约为300公斤。体毛为棕黄色,向腹部渐渐变为黄白色,腰背中央有一条黑褐色的脊中线。鬃毛短硬,呈暗棕色,逆生直立,不似家马垂于颈部的两侧。从比例上来说,头部较大而短钝,脖颈短粗,尾巴粗长几乎垂至地面,尾形呈束状,不似家马自始至终都是长毛。
由于普氏野马生活于极其艰苦的荒漠戈壁,缺乏食物,水源不足,还有低温和暴风雪的侵袭。而人类的捕杀和对其栖息地的破坏,更加速了它消亡的进程。在近1个世纪的时间里,野马的分布区急剧缩小,数量锐减,在自然界濒临灭绝。蒙古西部在1947年曾经捕捉到过1只,当时送到乌克兰的动物园饲养,此后就再也没有发现过普氏野马。
普氏野马(2张)
1981年,普氏野马保护基金会开始购买普氏野马,而且尽量挑选血缘较远的野马进行繁殖。1986年,该基金会开始和苏联科学院动物进化形态学和生态学研究所合作,预计到1988年合作研究出要在苏联和蒙古寻找尚存的适宜草原保护区。最终在蒙古境内建立了一个面积达24000英亩的胡斯坦奴鲁草原保护区(1998年正式建立),并在1992年将第一批16匹蒙古野马运往该保护区进行野外放养,由于进展顺利,该基金会又在1994年、1996年分两批各16匹蒙古野马送往保护区,截至1998年1月1日,胡斯坦奴鲁草原共有约60匹普氏野马。正是在此基础上,2005年伦敦动物学会正式向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提出申请,将蒙古野马在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的保护状态由原来的野外灭绝更改为濒危。1986年8月14日,中国林业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野马还乡”工作,并在准噶尔盆地南缘、新疆吉木萨尔县建成占地9000亩全亚洲最大的野马饲养繁殖中心。随着18匹野马先后从英、美、德等国的运回,野马故乡结束了无野马的历史。
9起源和驯化编辑
马属动物起源于6000万年前新生代第三纪初期,其最原始祖先为原蹄兽,体长约1.5米,头部和尾巴都很长,四肢短而笨重,行走缓慢,常在森林或热带平原上活动,以植物为食。体格矮小,四肢均有5趾,中趾较发达。生活在5800万年前第三纪始新世初期的始新马,或称始祖马,体高约40厘米。前肢低,有4趾;后肢高,有3趾。牙齿简单,适于热带森林生活。进入中新世以后,干燥草原代替了湿润灌木林,马属动物的机能和结构随之发生明显变化:体格增大,四肢变长,成为单趾;牙齿变硬且趋复杂。经过渐新马、中新马和上新马等进化阶段的演化,到第四纪更新世才呈现为单蹄的扬首高躯大马。
马和人部分历史
家马是由野马驯化而来。中国是最早开始驯化马匹的国家之一,从黄河下游的山东以及江苏等地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及仰韶文化时期遗址的遗物中,都证明距今6000年左右时几个野马变种已被驯化为家畜。马的驯化晚于狗和牛。马的家称作“马厩”。
人类在驯养马以前,马曾经被当做食物的来源。第一匹现代马出现在距今3000多年前的古巴比伦。在1万5千年前古人类的洞穴壁画中,考古学家也曾发现马的形象。
在地理大发现后,来自西班牙的征服者将马带入北美洲;科特兹在1519年征服墨西哥时,带去6匹马;狄索托在1539年登陆佛罗里达州时,随行带去200余匹马。科罗纳多在美国西南部探险时,随行超过1000匹马。当时,美洲的印第安人很惧怕马,但很快便寻找到马的用途,开始从殖民者的手里夺走马匹,并将其驯化。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马在人类社会的进程中占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PS:自己可以在百科上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