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与书法之关系
国学与书法之关系
什么是国学?目前学术界说法尚不统一,范围窄一些的,认为国学即经学。有些甚至认为只有儒学、六艺才是国学。而广泛的国学定义,则认为国学即中国固有的传统学术以及由此繁衍的文化体系,经、史、子、集皆在其中。从《光明日报》开僻让野清的“国学”专栏可以看出,《光明日报》是赞成宽泛的国学定义的,中国古代文化典籍皆应视为国学。
我们知道,在上个世纪初,国学曾经热过一段,在西学东渐、西方学术广泛引入中国的背景下,以章太炎等为首的博学硕儒认为华夏文明不应泯灭,必须维护国学在国人中的宗统脊衡地位,因而振臂高呼,倡导国学。但国势日衰,国家处在危亡边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国家尚且不保,国学何以兴焉?所以,包括鲁迅先生在内,都对当时章氏之举颇有非议。
建国后,国学这个词被冷却了半个世纪,随着30年来的文化热和儒学热,国学被重新关注,尤其是国家提出弘扬传统文化,建立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使国学的地位日渐提高。因为,一个崛起的大国必须有三根柱子支撑,那就是经济、军事和文化。所以,国学之兴,国势使然。
不论广义或狭义,书学都应包括在国学之中。从周开始,孩子八岁入小学,习六艺。六艺者,礼、乐、射、御、书、数也。“书”即基础课之一,此时的“书”即包括“认字”和“书写”两个方面。而隋唐以后,小学则主要是文字学、音韵学、训诂学。主要内容是文字的产生、构成、音读以及不同情况下所表达的不同意义。这就是书学诞生的土壤。就书学本身而言,不仅包涵了文字学、音韵学的内容,而其中更张扬着儒、释、道的精神内涵。蔡邑用阴阳学释读书法,孙过庭用“和而不同”求之义理,黄庭坚论“字中有笔,如禅家句中有眼,”等,都是用经学理解书法的。完全可以说,书法是国学开放的奇葩,它的根在国学,它的营养靠的是国学的液汁,它的花朵,则辉耀着国学的神采。没有国学,书法则成无根之木。
更重要的是,书学在国学中处于源头的位置。文字的诞生是文明坦前的觉醒。文明借助文字得以发展,而文明的发展又促使文字逐渐成为一门学问:文字学和书学。所以,国学的发展,要借助书学得以支撑。书法之于国学,则又处于基础之地位。由此观之,称书法为中国文化的核心,似无大错。
这里,我们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上世纪八十年代,兴起了书法热,九十年代,兴起了儒学热,本世纪初,出现了国学热,可否这样理解,书法热是儒学热和国学热的先导呢?抑或国学热是书法热的必然呢?
弄清书法与国学的关系,意义十分深远。两点最基本的启迪是:一、书法的发展离不开传统文化,不论何“流”何“派”,脱离传统文化的书法终将凋谢;二、要想把字写好,就要懂点国学,要用文化来涵养书法。
这两点,是当今书坛应特别铭记的。
国学书法,是以国学经典为内容,以书法艺术作形式,二者密切结合,有机融汇,相得益彰的文化艺术形式和文化产业。中华国学汗牛充栋,包括蒙学、经学、史学、诸子百家、集篇等各门各类。国学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中创造出来的'文化积淀。国学堪称中国人的性命之学,中华文化的学术基础、固本之学,是全面增加文化素养的学问。国学汇通思想学术,典籍制度,百行百艺,礼仪比俗,蕴含着国脉、国魂、国本。国学是以先秦经典及诸子学说为根基,涵盖两汉经学、魏晋玄学、隋唐佛学、宋明理学,汉赋、六朝骈文、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以及历代史学等内容,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作为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基础,国学构成了中华民族精神生活的客观环境,维系着中华文化之根。千百年来,它已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从老子到庄子,从孔子到孟子,从韩愈到曾国藩,中国古代的圣贤们,留下了宝贵的文化遗产。他们的言行被记录成经典,传之于后世,直接影响着国人的思想、意识、伦理、道德和行为,成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学习国学,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更能从中学会为人处世的道理。在走向世界的今天,每一个中国人都应该有良好的国学修养。
书法是中国文化的产物,是一种表达最高意境和情操的民族艺术,是中华民族对世界艺术宝库的一个伟大贡献。书法属于表现型艺术,它是在之具有先天丽质的形体结构的基础上,凭借最少的物质材料,以抽象的线条和相对简单的技术和形式来其实一定的生命意义,抒发一定的情感因素,而最终实现其特殊的审美价值。由于书法并非世间某些具体物象的写照、摹拟或象征,而是一种纯粹的形而上表现,,是形式美与情感因素的直接结合,因此不仅深受国人的尊崇和喜爱,同时也赢得了世界性的艺术认同。书法是一种高度自觉、高度自由和高度发展的特殊艺术。因此它不是也不可能使随汉字的产生而产生的,也就是说汉字的产生不等于书法的产生。书法必然是在汉字发展到一定阶段,在特定的人文环境下,适应某种特定的社会需要而产生的。书法是脱离汉字的日常实用性的书写,升华为一种艺术。而这种升华是以日常书写字体(楷书、行书、草书)所引发的。纸的普及和最终取代简牍作为书写材料以及书写工具定型于毛笔及其书写技巧臻于成熟,也是书法产生所不可忽视的重要物质基础。在当代,书法根本不受电脑普及的影响和限制而独立存在的纯艺术形式。
书法这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必定需要一定的内容来充实,那么国学经典是其最佳组合体。以国学经典为主要书写内容,以书法艺术为特殊的表现形式,二者的结合便产生了“国学书法”。国学书法可以成为一种文化艺术产业来进行创作和开发。这种组合会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即在让人们学习国学当中练习了书法,欣赏了艺术;又在书法创作中研究了国学,学习了经典,学会了为人处世的道理。国学借助于书法这种特殊艺术载体,可以更加深入广泛地得到传播;书法可以依附于国学的传播得到更加深刻的传承和弘扬。
书法艺术,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生活的反映,也必然包含着客观的社会生活和书法家本身的思想感情。儒学思想影响我国社会两千多年,书法家,特别是旧时代的书法家,哪个不是饱读诗书的儒学传人,书法的创作、欣赏与批评,能不受到儒学的影响吗?
书法要求结构均衡、平正,端庄秀丽,而儒学则倡导中和为美,居中守正,形端表正。书法的结体,笔画间要相互穿插、避让,各部间要相呼应、协调,儒学则要求“以和为贵、中庸和谐”,以仁、礼为做人的准则。书法的创作,要强调个性,而不失共性,儒学则要求“君子和而不同,致中和,和而不流。”自古书画同源。书为心画。创作要外师造化,中得心源,形容书法之美,评价书法高低,往往以自然界里的某些现象或状态作比喻,如:奔雷坠石、鸿飞兽骇,似初月之出天崖,犹众星之列河汉,等等。都达到了人与自然的统一与交融,这与儒学天人合一的观点是完全吻合的。诚信,是儒学的重要思想内容之一。在书法的创作中,是必须要讲诚信的,第一,字的书写,必须规范,尤其是草书。规范,就是诚信的一种具体表现,如果有人不按照规定好的字体结构来写字,那谁还认得。再就是书法作品要落款、钤印,这不仅仅是为了章法布局的需要和色彩对比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表达了作者的责任感和诚信。签名、盖章,具有法律效应。在书法作品中,虽然没有如此严重,但作者对诚信的表达,也没有比这更严肃的了。
儒学讲德、才并重,对于一个人的才与德,对德的要求特别重视。认为道德是才华的根本,注重人品的内在素质和外在表现的统一。提出“文质彬彬,然后君子”。历代书家,都遵循着“学书法,先学做人”的原则。书法评论家更是人书俱评。一旦认为某个书法家品德上有问题,则不会再认同他在书法方面的成就了。如蔡京、赵孟\都曾有这过这种不同的遭遇。书法家往往告诫自己的学生:学书先学做人是根本,岂不知这根本的根本应该是儒学思想。儒学以“仁”为核心的道德规范及德、才并重的道德主张,一直深刻地影响着历代的书法家走向辉煌,成为后世的典范,颜真卿就是典型的一位大家。
由于对儒学的了解甚少,提不出更多有力的例证,但少加分析,书法与儒学的内在关系是非常明显的。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书法始终是以儒学的人文道德为底蕴,逐步完善,达到鼎盛时期。字体的创造、演变,书体的形成,无不蕴涵着儒学的精华。从字的形体结构状态和不同时代对书法所崇尚的精气、神韵,都能感受到儒学的风范,特别是汉代碑刻,尤其突出、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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