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参考文献在文中没有标注吗?
一、参考文献内文出现无标注是什么情况
1、引用的文献数量过少。从文献引用的角度来衡量一篇论文质量的高低,一般是以文献的引用是否正确、合理与充分为标准的。但有些作者所写的科技论文省略了文献或著录的文献过少,如仅著录两三条几年前出版的中文专著文献,说明作者的文献意识薄弱,引用国内外近期参考文献不足,对前人研究的成果阅读有限,研究未能紧密结合相关研究进展。因此,作者应增强文献意识,在撰文时不要随意删除参考文献。
2、引用与论文关系不大的文献。有些作者误以为引用文献越多越能显示论文的水平,因而引用了与论文内容不相关或关联不紧密的文献;有的为显示其水平高而一味引用外文文献;有的引用了一些不必要的文献,如普通教科书上的基础知识、基本公式、基本定理定律,购买试剂或仪器的说明书等;更有甚者为达到提高自身声誉而故意加大自引量,引用了自己、单位或期刊已发表的论文。
针对以上这些情况,我们认为,作者应该遵循引用文献的全面性原则,精心挑选与论文直接或间接相关并且是自己亲自阅读过的、最能代表该方面研究成果和水平的文献进行引用并著录,不必罗列众所周知的或一般教科书中的常识性、知识性内容的文献。
3、引用的文献过于陈旧。有些论文中引用的多是5年前的文献,这说明作者缺乏对该学科最新科研工作的了解和掌握,论文起点不高,理论思想和观点较陈旧,论文创新性不够。我们认为,作为科技学术论文,理应引用国内外最新的文献,一般以5年以内为宜,以突出论文的创新性,提高论文的学术水平。
4、将间接引用作为直接引用。有些作者在文后所列的参考文献不是原始文献,而是二次或三次文献。一般来讲,作者应引用亲自阅读过的文献,当需要转引他人所引文献时,也应亲自阅读该文献,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疏漏或错误。
5、引用而不著录。有些科技论文中确实引用了他人的观点、数据、资料等但没有标注文献的出处,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文献引用失范行为。作者在论文的写作中应该遵循学术行为规范,尊重他人的著作权,参考和引用他人成果时一定要明确标注,以避免造成有意或无意的剽窃。
6、没有标注文后列出的参考文献。有些论文仅在文后罗列出一批文献,而在正文中引用处没有给予标注,使读者弄不清文中的哪些观点、数据或资料出自何处,使其所列文献失去了应有的价值。国内绝大多数科技期刊著录文献采用了顺序编码制,其正确的著录方法是按正文中引用的文献出现的先后顺序连续编码,并将序号置于方括号中,同一处引用多篇文献只须将它们的序号在一个方括号内列出,序号间用“,”,连续序号间标注“-”,多次引用同一篇文献只须标注首次引用时的序号。
7、正文中的标注与文后的文献不对应。有些论文在正文中对文献标注与文后的文献不对应,具体表现在:作者姓名不一致;正文标注文献的段落中所涉及的内容与文后所列文献内容无关。
8、标注位置不适当。文献在文中标注的位置不适当、不规范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方面:一是将文献序号标注在层次标题中,甚至标注在一级层次标题上;二是将序号标注在句子的左上角或段末句号右上角;三是一律将序号作为句子成分标注在行文中,导致论文的可读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