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到宪法作用了吗?
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起到宪法作用了吗?
基于清朝时期的封建法典《大清律》,中华民国政府所起草拟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一部资产阶级革命政府的宪法,相较于封建时代的严酷法律,这部法律的出现是一种时代进步的必然结果。对于促进当时的社会改革、反对封建礼教习俗,实施民主共和,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临时政府成立之初,这部约法起到的就是宪法的作用。
二、为什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只能称作宪法性文件而不能称为宪法?
因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只是临时的,而不是正式的。再有,当时通过临时约法的机关也不是正式的,没有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去产生,由此指定的宪法不能算完整意义的宪法。而且,社会各界包括执政的同盟会等组织也没有把它作为正式的宪法,只是一个临时性、过渡性的宪法性文件。
类似的,《共同纲领》、《十九信条》都不是宪法,只能算宪法性文件。
三、法国1875年宪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背景?
1875年是大清朝帝制法律中华民国宪法临时约法是民主法。
四、17世纪俄国制定什么宪法?
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的制定,经历了两个阶段:苏联解体前阶段和解体后阶段。前阶段的宪法改变了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的国家性质,宣布要建立三权分立的总统制共和国。后一阶段的宪法即1993年通过的俄罗斯联邦现行宪法。现行宪法确认了苏联剧变、俄罗斯独立的事实;确立了法国式总统制,赋予总统极大权力,而且比法国总统权力大得多。
2020年3月11日,俄罗斯联邦委员会通过俄宪法修正案。
2020年3月25日,普京签署总统令,决定推迟原定于4月22日的修宪全民公投。
当地时间2020年6月1日,俄总统普京向外界表示,俄罗斯将在7月1日举行修宪全民公投
五、《钦定宪法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1、朝代、颁行者不同:《钦定宪法大纲》在清末,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在辛亥革命时期;
2、性质不同:《钦定宪法大纲》是清政府为挽回败局以立宪之名颁布的伪宪法类文件,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后为建立资产政权而拟定的宪法性文件,具有资产阶级宪法的纲领性等特点;
3、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大不相同:《钦定宪法大纲》旨在维护封建皇权,强调清王朝万世永基,皇权之高无上,而没有真正表现出宪法应有的人民民主权利等方面的内容。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内容则规定了许多人民的权利、民主等方面的内容,和《钦定宪法大纲相比》,具有一定的进步性;
4、影响不同:相比而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后来“天坛宪草”等宪法(文件)的内容具有很大影响,“天坛宪草”的内容基本沿袭《中华民国临时约法》5、............以上几点,全凭个人记忆总结,疏漏错之处在所难免,请查询相关资料斧正。
六、为什么说《临时约法》是我国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中华民国宪法》、《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因为在中国,资产阶级力量较外国资产阶级弱,建立的民国资本主义政权执政时间短!最重要的原因是当时国家内忧外患,社会不安定!使其失去了不具备资本发展的内外条件!终使民国政府三十多年末能完善其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律文件!以致临时约法成为唯一文件!
七、17世纪的俄国制定了什么宪法?
17世纪的俄国还没有宪法,俄国宪法是从8161年开始孕育
八、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一度废弃终又为年中华民国宪法所确认的是?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一度废弃的是五四运动后诞生的《约法》。然而,该约法在1937年年中华民国宪法通过后重新得到确认。年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历史上一项重要的宪法法律框架,确立了中华民国的宪政制度,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等权力分立,并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这一宪法的确认标志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国家政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的恢复,并为中国的民主进程奠定了基础。
九、齐玉苓案为什么被称为中国21世纪宪法第一大案?
因为在这起案件中,是宪法第一次司法化。被告致使原告的姓名权、受教育权以及其他相关权益被侵犯。相关资料如下: 从此案的发生经过看,对于齐玉苓而言,关键之处在于法院是否支持其关于受教育权被侵犯的诉求,因为这决定了齐玉苓可以得到的赔偿数额。按照初审法院、二审法院对待侵权赔偿救济的方法,若法院不予支持(恰如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为),齐玉苓只能得到其姓名权的损害赔偿,即精神损害赔偿;若法院予以支持(恰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为),齐玉苓就可以得到一切与其受教育权被侵害有着因果关系的物质损失、精神损失。然而,由于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受教育权,而此案又是一个民事诉讼案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故而认为法律的适用是疑难问题,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求解释。最高法院于是作出了上述《批复》,认定陈晓琪等侵犯了齐玉苓依据〉宪法〈享有的受教育权。 因为齐玉苓由受教育权被侵犯所得的赔偿是根据〉宪法〈相关规定取得的,故称为宪法司法化之先例。
十、《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法典。辨析?
《临时约法》尽管未能提出反帝的革命任务,也没有提出一个完整的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反封建纲领。
但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其精髓在于它通过立法程序.确立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权的组织形式.以及人民的民主权利。
其实践意义在于在中国第一次开创了以法治国的先河。
其思想启蒙的意义在于促进了人民的觉醒,鼓舞人民起来为维护自己的权利而斗争。
其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意义在于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为以后民主革命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
其宪法意义在于实现了宪政原则。
正如陈旭麓先生所言:“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以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是‘揖美追欧’的结果.也是‘五·四’以前八十年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几代人的奋斗而取得的最富深远意义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