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博艺书画协会章程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博艺书画协会
总
章
程
协会寄语
我们为同一个理想走到了一起,走进这美丽的校园――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在这片土地上我们激情挥洒汗水,让我们为同一个爱好、同一个梦想,共同奋斗!在这里我们挚千支彩笔共绘宏伟蓝图,同谱青春之歌。
在冶院各学生组织如火如荼的开展之时,我们“博艺书画协会”在院团委老师的支持和领导下也应运而生。
我们将以动人的笔韵为冶院紧张的学习生活营造一份安逸、轻松、愉快的学习氛围。
我们的目的,不仅是为了填充我院社团在书画艺术上的空缺,更是给广大书法绘画爱好者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一方红柱石狮依然,一方绿树红花方兴未艾。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博艺书画协会”全体会员将用我们最大的努力为冶院的美丽绘制更加绚丽的蓝图。
蕴秀吐艳,仙女湖畔尽朝晖;叠翠流芳,冶院才子绘宏图!
协会简介
博艺书画协会是2010年11月在院团委老师领导及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由我院书法绘画爱好者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社团。以服务冶院广大书法绘画爱好者为目标大学生社团。
本协会是以书画会友,加强学生文化艺术修养、雅俗共赏,普及书画知识、提高欣赏水平为宗旨。
以增强大学生的时代使命感、加强团体合作精神和提升大学生的书画水平为目的,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以善于把握机遇、积极进取、敢于承担责任、重于服务学院为理念;努力为同学们创造锻炼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的机会,为冶院和我们美好的明天添帆加翼……
在本协会刚成立之际现设有五个部门,分别为书法部、绘画部、外联部、人事部、策划部。凌旭书画协会全体成员将在工作中同舟共济!共同遵守冶院校规校纪,以科学发展观将本协会推向新的台阶!
寄语:做事认真,才会有感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博艺书画协会
第二条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博艺书画协会是在院团委老师领导及指导老师的帮助下,由我院书法绘画爱好者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群体社团。
第三条 协会性质: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普及和推广中国书法绘画精髓,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文化,提高当代大学生人文修养,更好的提升我们的书写绘画水平,从而为冶院广大师生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 本协会任务
1、坚持以培养合格人才为根本任务,团结和引导全院
有艺术爱好的学生,以学习为中心,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 面发展, 提高学生的书写绘画水平,完善自我,立足社会。
2、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方针,广泛开展各
种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书画活动,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为有书画爱好的同学的提供平台,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为目的。
3、积极配合、响应院团委展开的相应活动和任务。
第五条 凌旭书画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规
章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协会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二章 协会会员事项
第六条 凡取得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在校全日制学生,认同本章程,经本人申请并经本协会组织考核合格,均可成为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 执行协会决议;
2、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3、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4、在本协会章程允许条件下,自主策划活动的权利;
5、参与和讨论本协会重大事件的权利;
6、配合学院的工作,开展各种健康有益的活动;
7、会员有维护本协会利益,为本协会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协会机构
第八条 机构组成
1、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凌旭书画协会由理事会和书法部、绘
画部、人事部、策划部、外联部五个职能部门组成。理事会负责领导协会工作,各部门之间是平等互助关系;
2、协会设会长1人、顾问1--2人、副会长2人、秘书1人、
各职能部长1人、副部长2人、会员5―15人不等;
3、凡部长级以上为本协会理事会成员。
第九条 协会各部门的职责
1、理事会负责领导各部门的工作,应起到统筹、协调的作用,
理事会负责协会的规章制度,制定本届协会目标和任务;
2、书法部主要负责协会有关书法方面的事物,为协会传授和讲
解书法技能,负责协会学员所有练字教程,配合协会其它工作等。
3、绘画部的主要职责同书法部基本相似,主要针对绘画这一方
面;
4、人事部的主要职责协调协会内部各部之间的各项工作及人
事安排,环绕培训和考评展开,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展。协助团委定期对协会成员进行考评,评估协会成员在一定时期内的工作表现,目的在于使协会组织规模规范化;
5、外联部主要对外开展活动,主要职责以其它学生组织的交流
来往,了解其它组织的工作动态,随时把相关信息汇报理事会为协
会活动拉相关单位赞助等;
6、策划部是为协会一切活动搞好有效的策划方案,设计不同的
活动备案。
第十条 协会成员的职能:
1、会长是协会的最高决策者,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制定本学年的工作计划,指导各部门展开活动;监督和审批协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招开理事会、全体例会;代表协会参加各种组织举办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定期向团委汇报工作;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促使协会和谐发展的各方面工作;
2、顾问是负责协助会长完成协会成立初期的相关工作,并做好协会的大体的活动计划、协会的发展计划。
3、秘书长负责协会的经费保管工作;协调会长和会员之间的关系,处理协会的内部交际关系等工作;
4、副会长协助会长做好各项工作,分工负责协会的各项日常工作;协助各部部长完成各项工作;对违纪会员做出及时处理;及时向会长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
5、各部部长、副部长在会长的指导下认真负责、创造性地完美的完成各项工作;坚决服从理事会的安排,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能力及政治修养;
6、各部门干事负责协调和帮助部长和副部长工作,通过锻炼
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四章 协会制度
第十一条 协会制度的产生
协会的制度是由当届协会理事会成员根据本届协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针、结合有效的工作经验而制定。首届协会制度的制定是由申请人共同协商制定。
第十二条 协会工作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协会制度执行和监督由理事会会议讨论通过决定,理事会负责监督各部门制度改革及执行情况,活动开展情况,对一些违反纪律的部门及个人进行严格考核和处理,相关人员和理事会处分提案,再经全体会议讨论后作出决定。
第五章 首届凌旭书画协会人事安排
职 务 姓 名
会 长 肖族彪
秘 书 李亚楠
副会长 程孟安 副会长 李传路
书法部部长 王小磊 书法部副部长 李嘉炜
绘画部部长 程孟安 绘画部副部长 刘 肖
人事部部长 卢 峰 人事部副部长 谢宗铭
外联部部长 李 星 外联部副部长 熊红溱
策划部部长 孙 君 策划部副部长 汪俊美
顾 问 李 星 顾 问 陈星光
第六章 奖惩制度
1、在每学期选取优秀的学员及作品若干名(幅)给予奖励;
2、对本协会声誉造成损害者,视其情节给予处理;
3、对违反校规及《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手册》的个人,
协会有权不给予录用。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会首届理事会顾问:李星 陈星光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本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章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凌旭书画协会所有
江西冶金职业技术学院博艺书画协会
201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