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抽象雕塑
中国东晋顾恺之提出的“以形写神”实际上非常接近古希腊的“按照应有的样子去模仿”,即既解决形似的问题,同时又不照搬自然。不同的是,前者强调神既对象的活性,后者强调对象在形上的完美。但顾恺之的“形神论”用了一个“写”字(以形写神),代表自东汉发明造纸术之后识字阶层的迅速扩大,并开始结束文盲画工+文盲受众的初期艺术史。文盲画工或画匠是只能画(画)不能“写”(字)的,只有识字阶层才能“写”。这个“写”字不断地被顾之后的画论沿用和巩固,如“以形写形”(宗炳)、“传移模写”(谢赫)、“写山水之纵横”(元帝)、“写百千里之景”(王维),并出现了“写竹”、“写意”、 “写生”之类的术语,甚至对引进的西洋画法也冠以“速写”、“写实”等。
识文断字之士的“写”当然不会像文盲画工和西方文盲“漆工”那样在现成的主题下追求形似、好看和精细,因为这些都不是“写”的目的。“写”的目的是表达写作主体的思想、观念、情怀等,道出写作主体的“思浩荡”和“神飞扬”(王微),是“畅神而已”而非“以形写形”。因此,到了工匠式的具象写实发展到宋代《清明上河图》的水平的时候,“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临”(苏轼)的批判便降临了,“画中有诗”的“意境说”便崛起了,同时,唐诗宋词对意境的发掘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审美价值观。“意境说”显然更加强调绘画的主体性,“意”本身就代表创作主体,但这种主体又是与客体“境”同一并受其制约的主体,不是随心所欲的主体。
随心之所欲的艺术主张与追求,充分体现在元代倪瓒说的“仆之谓画者,不过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以自娱耳”和“余之竹,聊以抒胸中之逸气耳”。他说的“画以写胸次之磊落”清楚地说明了“画”就是“写”,“写”就是表达自己。但是由于“写”自身规定的可识别性,“随心”不可能完全排斥“形似”而成为彻底的非具像,中国草书也是因为受“写”的可识别性的制约而未能成为所谓“抽象书法”。于是“似与不似之间”就成了中国画颠扑不破的底线,太似便不是“写”而是“画”了,那是文盲画工的事情;不似便违背了“写”的可识别原则,那就不是“写”而是“涂”了。
实际上,中国画是“写”的特质,在谢赫提出的“六法”之中就已经得到了充分体现和完整论述。在这“六法”中,有“四法”同时适合于书和画,只适合于画的只有“应物象形”和“随类赋采”。而最重要的第一法“气韵生动”和“古法用笔”绝对是和书法相通相同的法则。此外还有前面提到过的“传移模写”中的“写”字。至于中国书画都是从临摹开始,都是记住形而作(胸有成竹)而非边观察边记录(写生),都是在空白上留墨而非在背景色上造型。也正因为这个“写”的特质,中国石碑的价值要高于石像的价值(无论是中国石像,还是西方的画和石像,都基本上是工匠或巨匠为文盲受众提供的视觉代码)。
长期的“写”的传统、牢固的“写”的价值观与“写”的规定性,使中国艺术家眼睁睁地看着朗世宁和波洛克突破“太似”和“不似”这两条边界,自己却只选择符合中国笔墨趣味的西方品种。德拉克洛瓦之前的属于“太似”,是匠气的“洋工笔”,不要;毕加索之后的属于“不似”,是不具备“写”的可识别性的“洋欺世“,也不要;二者之间则是“似与不似”之间的“洋写意”。因此,徐悲鸿——苏派体系实际上就是这种“齐白石折中”的西画版,加在一起可以叫做“齐白石——徐悲鸿折中”,简称“齐徐折中”。
这个“齐徐折中”体系在清代画家邹一桂和当代画家吴冠中对西画的排斥性吸收中得到有说服力的具体体现。邹一桂提倡“形似”和“入细通灵”,指名道姓地批评“以形似为非”的苏轼“直谓之门外人可也”。他当时见到的西洋油画符合他“入细”的主张,能够起到“醒法”的作用,避免初学者误入“以形似为非”的歧途。但因不符合“写”的规则(“但笔法全无”),因此,虽然有工细的优点,但又染上了匠气的毛病,因此不能算做好的作品(“虽工亦匠,故不入画品”)。这里,邹一桂显然把当时的西洋画当成了匠气的“洋工笔”,如果他见到的作品是德拉克洛瓦画法的“洋写意”,他就不能说“笔法全无”了,最多只说西洋画笔法与我中国不同。后来的实践证明,中国艺术家的确欣赏甚至崇拜德拉克洛瓦开创的洋笔法。吴冠中是中国当代艺术中著名的“形式主义”者,反对内容决定形式,形式为内容服务的“内容主义”,因此,充分肯定波洛克纯形式的艺术价值,并将其纳入自己的艺术实践,形成一种波洛克风格的“似与不似之间”。
是青年艺术家迈出了走向彻底非具象的步伐,打破了“写”规定的可识别性。这迟到的突破既困难又轻松。困难的是新老传统支持的齐徐折中体系强大、坚固,突破谈何容易;轻松的是千年中国书画“笔墨”经验和在此基础上引进、消化、吸收的油画“笔触”经验使中国艺术家在“抽象水墨”和“抽象油画”创作上具有良好的艺术感觉和分寸把握能力。但当旧习惯的阻力逐渐减弱之后,笔墨笔触上的轻车熟路又使中国艺术家在光洁材料的非具象与几何构成的非具象方面相对迟钝,使手工感在他们的作品中始终超过工业感。当然,全球范围的包括现成品、行为等在内的具象符号类作品在理论和实践上强大也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中国乃至全球艺术家在非具象领域的探索:纯形式要素的组合,似乎成了设计师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