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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油画作品大家欣赏啊

 凡高 (Vincent van Gogh,1853—1890)生于荷兰乡村的一个新教牧师家庭,他早年做过职员和商行经纪人,还当过矿区的传教士。他充满幻想、爱走极端,在生活中屡遭挫折和失败,最后他投身于绘画,决心“在绘画中与自己苦斗”。他早期画风写实,受到荷兰传统绘画及法国写实主义画派的影响。1886年,他来到巴黎,结识印象派和新印象派画家,并接触到日本浮世绘的作品。视野的扩展使其画风巨变,他的画,开始由早期的沉闷、昏暗,而变得简洁、明亮和色彩强烈。而当他1888年来到法国南部小镇阿尔的时候,则已经摆脱印象派及新印象派的影响,走到了与之背道而驰的境地。在阿尔,凡高想要组织一个画家社团。1888年,高更应邀前往。但由于二人性格的冲突和观念的分歧,合作很快便告失败。此后,凡高的疯病(有人记载是“癫痫病”)时常发作,但神志清醒时他仍然坚持作画。1890年7月,他在精神错乱中开枪自杀,年仅37岁。
  这位易于激动而富于神经质的艺术家,在其短暂一生中留下大量震撼人心的杰作。他的艺术,是心灵的表现。他曾说: “作画我并不谋求准确,我要更有力地表现我自己”,他并不关注于客观物象的再现,而注重表现对事物的感受。亨利·福西隆在论述凡高时说道: “他是他时代中最热情和最抒情的画家。……对他来说,一切事物都具有表情、迫切性和吸引力。一切形式、一切面容都具有一种惊人的诗意”,“他感到大自然生命中具有一种神秘的升华,他希望将它捕捉。这一切对他意味着是一个充满狂热和甜蜜的谜,他希望他的艺术能将其吞没一切的热情传达给人类” (奥夫沙罗夫编《凡高论》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第95页)。
  为了能更充分地表现内在的情感,凡高探索出一种所谓表现主义的绘画语言。他认为:“颜色不是要达到局部的真实,而是要启示某种激情。”在他画中,浓重响亮的色彩对比往往达到极限。而他那富于激情的旋转、跃动的笔触,则使他的麦田、柏树、星空等,有如火焰般升腾、颤动,震撼观者的心灵。在他的画上,强烈的情感完全溶化在色彩与笔触的交响乐中。




《自画像》,凡高作,1889年,油画,65×54厘米,巴黎,奥赛博物馆藏。

  凡·高把第二幅自画像(即本幅)看作自己神志正常的标志。我希望你能看出我面孔比过去平静得多了,尽管在我自己看来我的神色比以前茫然呆滞了些。我带有另外一幅,那是我在病中试着画的,不过我觉得你会更喜欢这一幅,我在创作这幅画时有意画得简约质朴些。等你见到老毕沙罗时,把这幅画给他看看。
  与凡·高自己看法正相反,这面孔绝非平静,表情也绝非茫然呆滞;更准确地说应该是坚定、专注、决不退缩。作者用旋动的冰蓝色笔触描绘出似乎在颤动的背景,背景衬托出身着中产阶级上衣和坎肩、留着桔红色头发和胡须的画面主公,同时画家的面孔又出现了我们所熟悉的气质性光彩。凡·高这幅作品的目的即是暗示自己要恢复信心。他让泰奥把这幅毕沙罗看,这表明他急切地想离开医院,想回到画家群体的环境中去。在同一封信中,他还写道: 一个人毕竟不应该仅仅作画,他还必须跟人见面,必须不时地调整自己的情绪,并且通过与别人的接触给自己补充思想内容。凡·高把这幅作品看作自己身心复原和可以重新作画的标志,因此当他回到北方时,便从泰奥那里将它取走,把它带到了奥弗。
  这幅作品感动了奥弗的加歇医生,他想要一幅摹绘品。然而凡·高并没有留的摹绘品,不过也许是为了让这位恩人高兴,他采用这幅作品的色调和笔法风格,为医生画了一幅肖像。
  凡·高的自画像所表现的是现代画家的气质与抱负,是从画家的立场上追求的乌托邦式的理想境界。
  背景使用灰蓝色的连续曲线,产生如旋涡般的效果。木然的神情与变动的背景形成对比。而他的眼神,就如安东尼阿得所说的,能把一个人穿透一般。




《吃土豆的人》,凡高作,1885年,油画,82×114厘米,阿姆斯特丹,国立文森特·凡高艺术馆藏。

  凡高早期接触社会下层,对劳动者的贫寒生活深有感触。他受米勒影响,想当一名农民画家。 《吃土豆的人》便是他该时期的代表作。这幅画,充分反映了凡高的社会道德感。他选择画那些农民,主要是因为他发现自己与这些贫穷劳动者之间,有某种精神上和感情上的共鸣。他在给其弟弟提奥的信中写道:“我想强调,这些在灯下吃土豆的人,就是用他们这双伸向盘子的手挖掘土地的。因此,这幅作品描述的是体力劳动者,以及他们怎样老老实实地挣得自己的食物。” (奥夫沙罗夫编《凡高论》,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第149页)
  在这幅画上,朴实憨厚的农民一家人,围坐在狭小的餐桌边,桌上悬挂的一盏灯,成为画面的焦点。昏黄的灯光洒在农民憔悴的面容上,使他们显得突出。低矮的房顶,使屋内的空间更加显得拥挤。灰暗的色调,给人以沉闷、压抑的感觉。画面构图简洁,形象纯仆。画家以粗拙、遒劲的笔触,刻画人物布满皱纹的面孔和瘦骨嶙峋的躯体。背景设色稀薄浅淡,衬托出前景的人物形象。凡高自己称这幅画是“表现主义的诞生”。他说: “我不想使画中的人物真实。真正的画家画物体,不是根据物体的实况,……而是根据自己的感受来画的。我崇拜米开朗基罗的人物形象,尽管它们的腿太长,臀部太大”。有人指责他这幅画中的形象不准确,而他的回答是: “如果我的人物是准确的,我将感到绝望,……我就是要制造这些不准确、这些偏差,重新塑造和改变现实,是的,他们能不真实,你可以这样说——但是比实实在在的真实更真实。” (奥夫沙罗夫编《凡高论》,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1987年,第150页)



《向日葵》,凡高作,1888年,油画,95×73厘米,伦敦,泰特画廊藏。

  凡高于1888年2月来到法国南部的阿尔,在那里他深深地为南方璀璨的阳光而激动。他在给埃米尔·伯纳的信中表达了他的狂喜,他说,那里的河是翠绿的,落日象熔金的炼炉,太阳是金黄色的,“在我眼里,此地的乡间,气氛宁静,色彩绚丽,……与人们在日本版画中见到的景象一模一样。”他强烈地爱上了遍地生长的金色向日葵。他设想用“一系列黄色”的变奏,来画一组以黄色或蓝色为背景的向日葵静物画,并用它们来装饰他在阿尔的居室。他一共完成了六幅向日葵组画。在这些画中,他以抒情的笔调,充分展示了那些金色黄花的绚丽光彩。这幅<向日葵)作于1888年8月,是其重要代表作之一。
  这不是一幅传统的描绘自然花卉的静物装饰画,而是一幅表现太阳的画,是一首赞美阳光和旺盛生命力的欢乐颂歌。画中,那一朵朵葵花在阳光下怒放,彷佛“背景上迸发出燃烧的火焰”。正如凡高自己所说“这是爱的最强光!”
  凡高表现向日葵的手法,也是别出心裁,他采用1简化的手法描绘物象,使画面富于平面感和装饰的意味。画面以黄色和橙色为主调,绿色与蓝色的细腻笔触,勾勒出花瓣和花茎。籽粒上的浓重色点,具有醒目的效果。那大胆恣肆、坚实有力的笔触,以不同的走势,在明亮、灿烂的底色上找寻不同的结构与色调,把朵朵向日葵表现得光彩夺目,动人心弦。




《星夜》,凡高作,1889年,油画,74×92厘米,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藏。

  1889年,凡高的疯病又一次发作。在与高更的一次激烈争吵之后,他割下自己一只耳朵,并用手帕包着送给一个妓女。此后,他被送人了圣雷米的疯人院。他在那儿共呆了一年零八天。其间,他仍然勤奋作画,完成了一百五十多幅油画和一百多幅素描。他此时的绘画,已完全地趋于表现主义。在他的画上,那些象海浪及火焰一样翻腾起伏的图像,充满忧郁的精神和悲剧性幻觉。油画《星夜》便是他该时期的代表作。
  这幅画,展现了一个高度夸张变形与充满强烈震撼力的星空景象。那巨大的、卷曲旋转的星云,那一团团夸大了的星光,以及那一轮令人难以置信的橙黄色的明月,大约是画家在幻觉和晕眩中所见。对凡高来说,画中的图象都充满着象征的涵意。那轮从月蚀中走出来的月亮,暗示着某种神性,让人联想到凡高所乐于提起的一句雨果的话: “上帝是月蚀中的灯塔”。而那巨大的,形如火焰的柏树,以及夜空中象飞过的卷龙一样的星云,也许象征着人类的挣扎与奋斗的精神。
  在这幅画中,天地间的景象化作了浓厚、有力的颜料浆,顺着画笔跳动的轨迹,而涌起阵阵旋涡。整个画面,似乎被一股汹涌、动荡的激流所吞噬。风景在发狂,山在骚动,月亮、星云在旋转,而那翻卷缭绕、直上云端的柏树,看起来象是一团巨大的黑色火舌,反映出画家躁动不安的情感和狂迷的幻觉世界。
  凡高在这里,并没有消极、被动地沉溺于他那感情激流的图象中。他能将自己作为一个艺术家而从作品中抽离出来,并且,寻找某种方式,用对比的因素与画面大的趋势相冲突,从而强化情感的刺激。我们在画中看见,前景的小镇是以短促、清晰的水平线笔触来描绘的,与上部呈主导趋势的曲线笔触,产生强烈对比;那点点黄色灯光,均画成小块方形,恰与星光的圆形造型形成鲜明对比。教堂的细长尖顶与地平线交叉,而柏树的顶端则恰好拦腰穿过那旋转横飞的星云。